庭审现场。
今年5月23日中午1时左右,南宁市良庆镇邓某尚、周某久、李某某百无聊赖,驾驶一艘钢船前往良庆镇新兰村邓屋坡。 八尺河至乌兰坡水域非法电鱼捕捞。 当时正值国家规定的禁渔期。 当日下午4点左右,三人被南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良庆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抓获。 此时,他们一共捕到了9.17公斤鱼。
随后,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公益诉讼。 11月27日,该案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并接受处罚。

南宁市良庆区法院院长魏亮担任本案审判长。
经广西水产研究所生态损失评估,认定三人非法电击鱼类,造成河段成鱼、幼鱼36.68公斤受损。 公益诉讼阶段南宁ktv捡死鱼无码照片,公诉人认为,三名被告人在休渔期间采用违禁的电捕捞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巴尔奇河该段野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公诉人要求,三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对非法电捕造成的损害进行相应的种植、放流,恢复巴尔奇河生态环境。
三名被告将鱼苗和成鱼放入巴尔奇河。

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邓某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周某九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李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七个月。 暂停六个月。 同时,三被告须在原电鱼段繁殖放流成鱼及幼鱼尾36.68公斤,修复巴尔奇河生态环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愿意依法出狱。
良庆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将鱼苗放生。
庭审结束后,当天中午,良庆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和三名被告人前往八池江新兰村邓屋坡附近河段南宁ktv捡死鱼无码照片,放流鱼苗和成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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