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一则“成都KTV陪护一名15岁女孩摔倒重伤”的消息引发关注。 其母亲彭女士称,8月26日凌晨,15岁的女儿悦悦(化名)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某商场三楼新银汇KTV坠落。 她有多处粉碎性骨折,至今仍受伤。 在医院。 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个月又一个月地住院。
妈妈说女儿兼职做KTV伴游
11月21日,悦悦的妈妈彭女士告诉记者,悦悦出生于2008年,“今年年初,不到10天她就说不想去上学了。” 3月底,悦悦说她要去一家火锅店打工,工作时间为每天16:00至22:30。 由于悦悦两年前被诊断出患有躁郁症,为了照顾她的情绪,彭女士并没有阻止她。
直到悦悦倒下,彭女士才知道,女儿的工作场所不是火锅店,而是新银汇KTV。 8月26日零时35分,彭女士接到悦悦的电话。 “她哭着说不想再去上班了,声音离电话越来越远。” 当彭女士再次拨打女儿的电话时,电话又来了。 也过不去。
当日凌晨1时29分,一名自称是悦悦好友的陌生人申请添加彭女士为微信好友,随后发消息称:“阿姨,悦悦从楼上摔下来了。” 当彭女士进一步询问详情时,对方强调“你不能说我们是做夜店的,就说我们胡闹,否则我们会被调查的。” 3点45分,彭女士赶到双流区第七人民医院,并于3点46分报警。
“为了陪伴她,我在ICU走廊里睡了两个晚上。” 彭女士称,悦悦醒来后,向她回忆起事发当晚,称自己为了接待客人喝了一箱啤酒,但仍参与KTV,负责人批评我的着装,所以我心情不好。 我打电话哭着说我不想去上班。
彭女士通过查看悦悦手机发现,3月24日,新银汇KTV员工罗某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询问悦悦“能不能找到工作”,并称“夜店是很好玩,还有元的保底。” 同月28日,悦悦开始在这家KTV工作。

今年5月,彭女士借口帮忙打扫卫生,到悦悦居住的员工宿舍查看。 “我的孩子们一直不让我走,他们给出了各种理由。住在那里的女孩只有15岁左右的女孩。” 据彭女士了解,悦悦在KTV的主要工作是卖饮料、陪客人喝酒。 “有佣金,但具体数额不清楚。大部分工资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
当地回应:涉事KTV已立案调查
天眼查显示,涉案当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参保人数为0人。
11月21日下午,华阳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具体进展以公安侦查结果为准。 天府新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在调查阶段,案件详情不会对外公布。 妇联将重点关心、配合其他部门,共同推动案件进展。
记者从天府新区相关部门获悉,现场监控发现,8月26日事发当天,伤者从事发地点三楼自行跳下。 初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9月13日,华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瑞祥路150号新银汇KTV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护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 9月13日,该案以刑事案件立案受理。 14日,“新银汇KTV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立案侦查。 本案的受理、立案符合法律规定。 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
目前,悦悦仍在住院治疗,需要至少3个月的康复治疗。
一名 15 岁女孩从大楼坠落。 KTV未成年陪护到底有多“脏”?
据悉,涉事KTV最初拒绝出面,也不承认与蛋蛋有雇佣关系,但提前支付了医疗费; 并且公安部门一度也“排除了刑事立案的可能”。 11月6日,成都市市长热线回复丹丹母亲彭女士:警方查明新银汇KTV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护违法治安管理活动,并于2023年9月13日立案侦办。 。
显然,丹丹并不是在KTV“打工”,这是色情服务。 KTV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色情服务,进行可耻的性剥削。 而受害人并非未成年人丹丹。 “这里像她这样的女孩有十多个。” 这么小年纪,这些未成年女孩就得在夜店里开玩笑、吹牛、被侵犯、被羞辱,走上一条不归路。 这其中的“肮脏”,不是任何人敢想的。

5个月内,丹丹收到涉事KTV管理人员转来的工资1000元,以及一些小费等收入,其中因“违纪”被扣除2300元。 那么,KTV从这些女孩身上榨取了多少钱呢? 钱在哪里?
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也不属于“民事侵权”。 不应该通过“人民调解”、“垫付医疗费”来解决。 该KTV组织多名未成年人从事色情服务,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第173号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组织未成年人陪同进入KTV等娱乐场所收费的,检察机关应当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 对治安管理活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该指导性案例中,张某控制了17名未成年女性,在其经营的KTV内提供有偿陪护服务,并要求未成年女性衣着暴露、为陪护提供饮料、让顾客拥抱等色情陪护服务,几乎与和成都一样。 这个案子一模一样,连跳楼的严重后果都没有。 最终,张某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不要以为“组织有偿陪护”不是“组织卖淫”,就不涉嫌违法犯罪。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营利性陪游列为卖淫、赌博等活动,一并禁止。 同时,刑法还规定了“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包括组织有偿陪护,可能构成本罪。
有人将批评的目光指向15岁的受害人丹丹,认为她是一个“自己学不好”的“小女孩”,甚至喊出KTV来洗白。 这有多混乱? 至于丹丹本人,他10岁时失去了父亲,由单亲母亲抚养长大,并因抑郁症而辍学。 他原本是一个边缘少年,却被所谓“经理”引诱,走上了带薪陪护的不归路。 作为一个特殊的未来,作为一个成年人,她需要的是关心和帮助,而不是被剥削和侵犯的借口。
事实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单亲家庭、留守家庭儿童的困难处境,以薄利引诱他们,提供“照顾”,纵容、强迫他们从事违法活动,躲在幕后。吸吮他们的血肉。 ,经常组织男生偷窃、殴打、杀人,组织女生从事性服务。 可以说他们“吃人不吐骨头”,完全没有良心。 我国《刑法》之所以专门设立“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就是为了揭露剥削、奴役未成年人背后的黑手。
15岁的丹丹从KTV坠落,留下较深的伤口,与未成年人被侵犯有关。 不要急于缝合,而是要彻底检查病灶,切除肿瘤。 那些侵犯、剥削、剥削这些未成年少女的人,以及她们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都必须付出法律的代价。 宇宙清朗明朗,容不得邪恶之事。
综合澎湃新闻、华商报、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