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瓶盖费及鲜榨佣金管理系统
为了提高餐饮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在服务经营中的销售能力,特制定如下相关制度:
1.瓶盖费实施制度:
1、营业时间内,各服务生必须积极推销各类酒类饮品,并平等对待所有顾客,不得强行推销。每次用餐结束后,必须将所推销的酒类饮品瓶盖交至吧台,吧台会进行相关登记并签字确认。
2、酒吧会根据服务员上报的瓶盖情况,编制一份《每日销售报告》,并由值班主管和销售服务员签字确认。
3、酒吧必须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种类对可回收物品进行分类、统计、收集;并于每月2号前将上月收集的所有瓶盖汇总给前台主管,前台主管将根据上月销售量与酒吧进行核算,并报餐饮部经理审核。
4、每月5号前,餐饮部经理应将推广酒类饮料员工名单及各品种数量报送相关领导审核。
5、吧台与供应商约定更换瓶盖的时间;餐饮经理根据酒店相关规定,整理详细更换人员名单。
2.瓶盖费分配制度:
1、瓶盖费分配比例为:

销售人员占60%;剩余40%作为部门基金及部门经理、二线员工(含送餐部、乘务部;吧台、预订台;部门经理;
三楼宴会服务员)送餐部、客房部:系数1
吧台、订餐台、三楼宴会服务员:系数1.5 主管:系数3 主管:系数4 经理:系数5
2、每月的瓶盖提成将由部门主管严格按照以上系数执行,并每次收款后将员工详细名单存档,供酒店审核,确保公开、公平。员工如有疑问,可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同意后进行核查。
3.实施要求:
1.员工开酒类饮品时必须遵守规范程序,不得损坏酒瓶包装或瓶盖,一经查实,将按照物品兑换金额进行处罚(从员工佣金中扣除)。
2. 凡员工在一个月内接到顾客投诉或接受品质检查超过三次,当月的瓶盖费佣金将不获;凡员工故意拒绝向顾客出售无佣金的酒水或饮品或声称自己没有佣金,当月的瓶盖费佣金将不获,一经发现,一经处理,一律辞退。 3. 瓶盖费佣金每月发放一次,凡因任何原因在佣金发放日期前离职的员工,将不获佣金。
4、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销售数量、品种或违规经营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当月的瓶盖费,并按照酒店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鲜榨饮品佣金制度:

1、餐饮部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生产鲜榨饮料,主要产品有豆浆、西瓜汁、黄瓜汁、番茄汁、木瓜汁、苦瓜汁等。2、为提高员工积极性,鲜榨饮料奖励提成:销售人员1.8元/桶,生产人员0.2元/桶。
3、前台主管每天要编制一份《鲜榨饮料每日销售报表》并提交给销售人员、生产人员签字确认。
4、日报中的销售数量必须与收银台销售数量一致,并由前台主管于次月2日前汇总,提交餐饮部经理审核。
5、每月5号前,餐饮部经理将推广鲜榨饮料员工名单及各品种数量报相关领导审核,并报财务部分配。
6、鲜榨佣金每月发放一次,员工因故在佣金发放日前离职,将无权获得佣金。
7、部门对生产人员进行成本监督,一旦发现原材料浪费或客户投诉质量问题,将取消该生产人员当月佣金,并按制度进行处罚。
5、本制度解释权归餐饮部。
本制度执行期间,必须随时接受财务部的监督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