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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流感下的北京中世纪》的文章刷屏微信朋友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这篇文章。没有任何图片和噱头,并没有影响文章的阅读量和转发量,残酷的现实给人带来了强烈的感受。影响。有人说,生活无需火上浇油,平淡而残酷的现实就足以让人窒息。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感慨。有的表示再也不会认真对待感冒了,有的坚信一定要接种疫苗,有的反思需要买保险,更有人讨论了很多具体的生存“焦虑”:如何叫救护车、如何报销医疗保险、死亡证明如何开具、民航关于携带骨灰的规定等。
法学是一门实用的人文科学。作为一名律师,你总是专业地寻找一切背后的法律关系,尽量规避风险,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文章详细介绍了岳父治疗前后发生的很多事情,包括转运、救护车、丧葬费、安乐死等问题。其中很多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供参考。
我们先来说说文章中涉及到的几个事情:
1、诊疗过程中是否转院由谁说了算?
文章提到,有一家人因病情、床位等问题,在转院问题上屡屡挣扎。医生发表了“家属自愿转院”的声明。笔者质疑这与实际情况不符。
需要明确的是,医院与患者之间是医疗合同关系,双方的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约束。合同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基本相等。首先,医生有义务解释。所有的医疗行为都是侵入性的。为了使行为合法,必须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这就需要医生向患者说明医疗行为的范围、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同时,作为合同的平等当事人,医生也有义务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病情。其次,医生有转诊义务。由于设备、技术等限制无法为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医院应建议患者转诊。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只有建议权,真正的决定权在患者。也就是说,如果患者不主动配合转运(签署同意书),医院就不能转运,患者也应承担不转运的后果。相应的后果。
医疗行为是依靠医患互动来达到治疗效果的行为。患者与医生是一种“协作关系”,患者应配合医生的诊治,如如实告知症状、按时服药等。正因为如此,作者在文章中也多次提到,在很多情况都不确定的情况下,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听取医生的意见,配合医院的决策。
2. 紧急情况下如何找到救护车
很多人以为120、999隶属于医院,由医院管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120和999是两个急救系统:120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局,999隶属于北京市红十字会。两者均负责紧急救援和社会援助服务。
根据2014年2月1日起实施的《院前医疗应急管理办法》,“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办法》澄清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几个不准确之处”:一是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的名义。 (站)开展医院业务。二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四是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救护车不得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规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最可靠的方法是立即拨打120。
3.太平间与医院的关系
文章提到,作者的家人询问医生病人死后该怎么办。医生说去太平间并按照程序进行。于是他们找到了太平间。 “在医院的一栋独立小楼里,没有任何标志,电梯只能到地下二楼。” “门锁着,没有工作人员。门上写着联系电话。”电话里说:“别去医院。”账户不能通过微信支付,只能现金支付。”于是笔者直接找到殡仪馆,请殡仪馆过来。
这些都让大家怀疑医生和太平间之间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链。

太平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数据显示,北京大部分医院太平间都是通过委托、承包等形式运营。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医院必须与市八宝山殡仪馆、东郊殡仪馆以及区县殡仪馆等有资质的殡仪馆签订协议。同时规定民政局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殡葬服务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服务职责,或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取、收受财物,或者刁难死者家属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责令改正。权威。责令改正,退还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如果您认为停尸房乱收费、刁难家属等情况,可以按照本规定向民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4. 开具死亡证明难吗?
什么是死亡证明?有什么用呢?
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正常死者遗体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非正常死亡者和无名尸体的遗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予以火化。火葬区内的死者遗体必须在本市火葬场火化,禁止运往其他地方。
文中作者担心,由于尸体没有经过太平间运送,医院不会开具死亡证明,尸体无法正常火化。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出具死亡证明是医院的责任。实践中,家属可以直接要求主治医生出具死亡证明。与太平间无关,所以不用担心尸体不去太平间而影响死亡证明的签发。
5. 关于安乐死
文章中,作者看到岳父后期体内插满了管子,痛苦万分,他想,以后要是到了这个地步,就只能让他了。他的亲戚“拔掉管子”来结束疼痛。这涉及到一个长期存在的法律问题:“安乐死”。
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了减轻患有绝症或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应患者的要求而进行的无痛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安乐死和行动安乐死。可以肯定的是,在我国,在法律不允许主动安乐死的情况下,实施主动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这种行为不能认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第十三条但书是无罪释放的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受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如果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又不严重,则不以犯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以适用从宽原则。不作为安乐死(消极安乐死)是指对垂死的病人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包括拆除人工生命支持装置),让病人按照自己的承诺而死亡。这种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6、航空公司的严格要求有什么依据吗?
文中提到,民航公司需要医院出具“适合称为飞机的证明,提前72小时申请,如果后排有座位则提供12个座位,并配备氧气设备”只能具有某些规格等。”将病人带上船;随后,作者询问携带骨灰盒的问题,并回复称,“乘客可以携带骨灰盒,但包装和乘客行为要注意,不要冒犯其他乘客。”许多人理解后一项规定,但质疑前一项规定对患者过于严厉。就是航空公司等的“霸主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律义务、减轻自身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我们经常看到的“霸王条款”就是餐厅收取“开瓶费”、“包间费”、不准自带饮料等。
文章提到,航空公司提出的旅行要求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需要详细讨论。可以肯定的是,由于航空运输合同的特殊性,航空公司可以基于安全等因素对旅客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但这应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如果航空公司试图在运输合同中免除承运人法定责任或减少法定责任限额的条款无效。
7、一件价值3600元的裹尸布违法吗?

文中,二姨凌晨三点在医院门口花了3600元买了一套裹尸布。后来,由于裹尸布上沾有血迹,她“不能穿带血的衣服”,护士立即让人送了一套到她家门口。价格1800元。
价值几十元的裹尸布售价高达数千元。裹尸布的暴利与中国传统观念密切相关。一些从业者鉴于死者家属的心理弱点,故意抬高价格。消费者往往很匆忙或受到形势的阻碍。 ,不得不遭受这种愚蠢的损失。不少人认为,这是店家“趁人之危”强行进货和销售。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可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迫对方作出不真实表达意图,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可以认为是乘人之危”。不过,由于裹尸布是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1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物价部门对骨灰盒、尸骨、殡仪馆出售的花圈和其他丧葬用品。规格。同时设有价格举报热线“”。如果您认为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举报。
8、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文章提到,我的岳父借给当地“知名大亨”SB哥10万元。他答应在两周内还清,但两年后他仍然没有还清。当他身患重病、急需用钱时,他“简单地回答:没有钱”。作者也不忘教导大家“珍惜生命,远离土豪”。
1、没有欠条如何拿回钱。岳父与“土豪”之间的借贷行为,双方之间早已达成借贷合同。如果签了欠条,你完全可以据此向对方要钱。如果约定还款期限超过约定还款期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应赔偿。兴趣。如果贷款合同是口头达成的(想象一下场景:岳父爽快地要求SB哥拿走10万元现金,对方爽快地承诺2周内还清),如果借款人不承认这笔债务,法院将很难处理。麻烦的是,贷款人需要承担证明贷款事实的举证责任,即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贷款事实,如取款记录、证人、录音录像等。同时,贷款人必须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贷款,贷款人也未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索要钱款),法律将不予保护。
2.如果贷款人去世了,钱可以退回吗?
岳父借给“知名富豪”sb哥哥10万元。某人弟兄可能认为他岳父去世后就不用还钱了。这种观点肯定是错误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岳父对SB哥拥有10万元的债权,而且这个债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岳父去世后,其相应的继承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要求SB弟兄偿还债务。
法院每年都会审理几起贷款案件,其中有很多只有口头贷款协议的案件。借款人否认,贷款人则要承担相当大的举证责任。所以提醒大家,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把贷款协议书面写清楚,避免生气的时候经济也遭受损失。
9. 是时候购买保险了吗?
很多人读完这篇文章后都感到难过。考虑到家人承受重大风险的能力,他们想立即购买保险。等等,这是您应该了解的有关保险的知识。
1. 保险到底是什么?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医疗保险只保障最基本的诊断和治疗。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之一,其特点是覆盖面广,涵盖了从门诊到住院手术的各个环节。但医保报销的范围和比例相对有限,诊疗过程中发生的自费药品、进口药品、ICU病房费、手术费、护理费、肾透析费等大部分都是由医保报销的。不包含在报销范围内。简而言之,只报销基本的诊断和治疗。成本。此外,异地报销还存在一个尴尬,即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遵循参保地的付费政策。这就是为什么文章中的医疗费用高但实际报销低的原因。原因之一是当地(黑龙江)支付标准的执行。因此,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其他保险如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
3.不要相信商业宣传。从法律角度来说,购买保险是消费者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购买保险时,不要听信任何炒作,切记无论做出什么承诺,如果不在《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内,都是枉然。只有一份合同。只有上述记载的事项受法律保护。事实上,当你拿到一份保险合同时,你会发现上面记录了你关心的一切,包括承保范围、理赔金额、受益人等,剩下的就由你来决定保险是否满足你的需求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