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葡萄酒独家销售合同
供应商(甲方):甘洛县瑞丰商贸
需求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提供的酒水,采购事项已达成本次采购事宜。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1、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序列号、类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发票价格、赠品政策
1 啤酒桶 1*12 以双方确认订单为准 58 固定赠品
2 重庆啤酒 88 1*12 42
3 啤酒桶纯生 1*12 88
以上为公司统一批发价。合同有效期内,如厂家调整市场价格,甲方保证供货价格不变。
2、订购方式及发货地点:
订购方式:乙方通过QQ、微信、电话向甲方下订单,双方确认数量后,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门店。
3、收货及发货:
3.1 乙方在签收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等进行检查。若甲方提供的货物出现异常,甲方将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确保货物完好。
3.2 乙方签收后,如瓶子有损坏,且瓶盖尚未打开,乙方将拍照供甲方确认,甲方将予以赔偿。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甲、乙双方以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进行付款。双方合作变更或终止后,由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5、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每月销量不限,每月固定赠送乙方15块礼品。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经营,无故停止销售(如转售其他品牌酒类),解除双方供货关系,赔偿甲方违约金3000元(本金金额:3000元),并赠送甲方一份礼物,所有酒水和免费用品均予以退还。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有异议的,可以提前协商。如无异议且合同已实际履行,本合同的效力自动继续。
八、其他协议: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