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
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名义
在产品及包装上标注“特供”、“独家供应”、“国产”、“军用”等字样。
制造、销售假冒带有商标标志的知名酒类产品
这些产品往往打着线上或线下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
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损害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特种酒”违法行为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消费者发出通知
消费者安全警报
警惕“特种酒”消费陷阱
根据《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禁使用“专供”、“专供”标志的通知》、《关于禁止销售“军”牌烟酒等产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指出,酒类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品不得印制或者声明“特供”、“独家供应”、“内部供应”等字样。向党政机关和军队供应”(包括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同音字等)。市场上并无“特级酒”,消费者购买时应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选择正规渠道进货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加工厂家和销售点购买。这些商家都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仔细检查酒标签信息是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成分清单;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您发现标签信息缺失或不清楚,应避免购买此类产品,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购买酒类后,必须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方便维权。
识别伪劣产品
“特种酒”基本上是从普通小酒厂低价采购散装酒,然后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成本低,但销售价格极高。此类特种酒非法渠道进入市场,冒充伪劣商品,违反法律法规,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和形象。和人民军队。
加强酒类制品行业自律

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担负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管理。严禁生产、销售酒精饮料以及在包装、标签、发布信息、产品介绍或者营销广告中标有“特价”字样的产品;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销售“特价”酒类产品;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媒体等严禁发布“特价”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产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和义务。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消费或接受服务时,在我市辖区内,如遇到问题或发现“特殊酒类”相关线索,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或将线索证据材料发送至邮箱地址:举报。
本文由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编辑
来源|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