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去夜店的人可能对一个叫“捡尸”的名词并不陌生。
现实中,有这样一群人,晚上蹲在酒吧或酒吧附近,捡起醉酒、尸体、昏迷的女人,带到酒店或僻静的地方,甚至在旁边公然进行猥亵和性行为的路。入侵等。这种极其肮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称为“捡尸”,其他的则称为“捡死鱼”。
会有男人想:我是个大男人,就算醉在街上,怕什么?
不说了,先来看看罗湖的这个案例:
2021年3月1日凌晨酒吧被捡尸体,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的年轻人阿仁和几个朋友在酒吧玩得很开心。喝醉后,他们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走到黄北岭一带,阿仁的酒气涌了上来,他坐在路边休息,慢慢的倒了下去。在“碎片”之后,他失去了知觉。
此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路过一个流浪汉王。
王从来没有固定的工作或固定的住所。他偶尔有机会打工,大部分时间都在四处闲逛。他还因盗窃被判刑。在这闲逛中,我看到一个名人醉酒地躺在路边。身为gay的王某上前一看,恶念顿时生起,心中大喜。于是,他帮着乱七八糟的阿仁,去了附近的一家小旅馆,花了200块钱开了个房间。
进入房间后,王某扶着阿仁上床,然后脱下阿仁的裤子和内裤,进行各种猥亵。据王某事后供述,他打算先猥亵阿仁,再性侵。
随着时间的流逝,阿仁有些发呆,慢慢的也渐渐清醒了一些。当他看到他的裤子已经被脱下时,一个邋遢邋遢的陌生男人正躺在他的双腿之间。当他调戏他时,他不禁震惊。他被酒精惊醒了一半,“你是谁?你在做什么?”你是个色狼,快给我报警!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还在愤怒震惊中的王某和阿仁带走调查。
王某对帮助醉酒的阿仁到酒店开房猥亵罪供认不讳,并意图进一步对其进行性侵。更让阿仁害怕的是,王某还患有严重的性病。为此,阿仁也赶到医院检查治疗,花费3000多元。
公诉人经审查认为,王某以其他方式强行猥亵他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他因强迫猥亵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5月,罗湖区检察院以猥亵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阿伦还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后来,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以强迫猥亵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阿仁3370元医疗费。王某认罪服刑,判决生效。
可以说,王某的犯罪行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被害人阿仁,经过这件事,估计再也不敢深夜喝醉了一个人回家了。
现代都市人工作和生活压力很大,很多人偶尔会去酒吧、夜店等放松一下。检方提醒,近年来,因醉酒后深夜独自在街上游荡,或躺在路边等原因,发生了多起盗窃、猥亵、强奸等刑事案件。
“饮酒要适量,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深夜喝醉一个人走路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但女人相对来说风险更大。亏一点钱就是还不够大,你考虑过自己的人身安全吗?考虑过家人的后顾之忧吗?考虑过社会交通安全的隐患吗?”
检察官还提醒,“如果朋友一起喝酒,记住彼此也有义务,把朋友安全送到自己的住处。否则酒吧被捡尸体,如果出现问题,他们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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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阿伦为化名)
(原标题为《震惊!男子醉倒在路边被流浪汉扶到酒店……,更可怕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