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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例组织未成年人KTV有偿陪侍案审结,三人获刑

沈阳首例组织未成年人KTV有偿陪侍案审结,三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5-06-01 19: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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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沈阳大东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了一宗涉及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这起案件在沈阳尚属首次,是首例未成年人被组织至KTV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事件。

张某与岳某,化名使用,结为夫妻,共同打理沈阳的一家商务KTV。张某主掌业务运营,岳某则掌管财务事宜。曾某,同样化名,担任公关经理一职。为了提升经营收益,三人萌生了不良念头。从2022年2月到2023年1月,他们招募、组织并管理了包括10余名未成年在内的陪侍女,在KTV内向顾客提供有偿的陪侍服务。截至案发张某、岳某经营KTV已非法获利20余万余元。

沈阳ktv骗局_沈阳KTV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件_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岳某、曾某等人策划并实施了多起向未成年女性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此外,张某还涉嫌触犯了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敲诈勒索的条款。根据法律规定,三人被同时判处了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法官指出,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的途径增多。面对纷繁复杂、质量参差不齐的信息海洋,他们的判断能力及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往往难以辨别信息中的陷阱,且容易忽视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未成年群体在社会中属于较为脆弱的群体,他们迫切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照与呵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司法保护,这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家庭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如同避风的港湾,必须依法承担起监护的责任,主动引导他们正确地扣好人生道路上的“第一粒扣子”,并加强对他们的正面教育。青少年理应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坚定地拒绝各种不良诱惑,切勿为了眼前的小利而沦为犯罪者的帮凶,以免日后追悔莫及。

指尖客户端、沈报全媒体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