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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法院审理一起案件:KTV楼梯摔倒谁担责?多方说法引关注

余江区法院审理一起案件:KTV楼梯摔倒谁担责?多方说法引关注


发布时间:2025-06-11 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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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KTV楼梯摔倒索赔案 _ktv_ 酒后KTV摔倒赔偿

近期,余江区法院对一宗案件进行了审理。事发当晚十点钟左右,原告邹某与友人于某KTV欢聚结束后,下楼梯时在三楼至二楼之间不慎跌倒,导致受伤。经医院诊断,邹某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治疗了9天,医疗费用高达1.5万元。后续鉴定结果显示,邹某的伤情达到了十级伤残,并且还需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在邹某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告娱乐公司声称其已履行了安全保障职责,邹某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即使需要承担责任,也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辩称不存在安全隐患,邹某因个人原因导致摔倒,若需赔偿则应扣除免赔额。法院审理后认为,娱乐公司在楼梯未设置护栏和扶手、未张贴警示标识存在过失,邹某在酒后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也存在过失,并且娱乐公司已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调解后,三方最终签订协议,决定由娱乐公司向邹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同时保险公司将赔偿3.7万元。至此,该案件得以调解并圆满结案。信息来源于余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