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知名KTV在房东当众进行公证后,于短时间内迅速清空并妥善保管,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报警——
KTV被拆墙搬空,租客以为遇到小偷拨打110求助
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镜泊中路的“夜上海”KTV,占地规模超过3000平方米,该场所的负责人为唐女士。
唐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在今年的5月7日中午大约1点钟,有员工在上班时意外地发现这家KTV已被清空,甚至部分墙体被拆毁,屋内物品消失得无影无踪。起初,他们误以为遭遇了盗窃,于是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人和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遣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很快查明搬走KTV物品的是唐女士的房东刘先生,紧接着相关人员被要求前往派出所进行笔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与辖区的人和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所一名负责值班的女性工作人员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目前事件仍在深入调查和妥善处理阶段。
现场——室内外一片狼藉,搬出的物件堆放在一起用围挡保护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抵达事故现场,目睹了KTV大门被围挡严密封闭,门楣上赫然书写着“夜上海”三个大字。踏入大门,大厅内一片狼藉,墙壁多处出现剥落,弥漫着阵阵霉气,室内电线早已被切断。借助手电筒的光线,记者发现沙发、音响等设施均已搬空,角落里还留有一双人字拖鞋。
记者观察到,位于后侧的包房中,一堵墙壁已被拆除,地面上散落着散乱的砖块,而室内却空无一人。在旁边,记者发现了一个约两米高的围栏,沿着一个架子攀爬而上,发现那里堆放着被移出的物品。
房东一方相关人员透露,该事件于5月6日晚发生,他们雇佣了12名工人,将KTV内的物品移出,并堆放在距离现场20米处,同时用围栏进行了妥善保护。
他表示,在搬迁前,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在现场进行了公证、记录,并对照片和视频进行了取证。由于包房内有大型的组装物品无法搬出,为了防止该物品受损,他们不得不拆除了墙体。事后,他还前往派出所进行了笔录,并如实陈述了当时的实际情况。
合同——约定如从事违法活动或欠租超20天,房东可单方面解除
唐女士向记者透露,在2023年11月7日这一天,她与房东刘先生达成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达到了3287平方米,而租赁的房屋将用于量贩式KTV的经营活动。
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为十年,头两年每月租金为十万元,从第三年开始至合同结束,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增加5%,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每次需支付六十万元。唐女士需在每个支付周期的首月的前15天内,全额支付当期租金。在租赁的第一年,包含三个月的免租期,因此第一个支付周期只需支付三十万元。物业管理费用以租赁面积作为计算依据,每月每平方米收费五元,同时需缴纳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规定,若唐女士在租赁期间需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房东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动工。此外,若合同终止或到期后,唐女士在3日内未对物品进行拆除或取回,则视为自动放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房东有权自行处理这些物品,并且唐女士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观察到,合同中明确规定,若唐女士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全额支付包括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且拖欠时间超过20天,若她使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违规、违章经营或其他非法活动,则构成根本性违约。在此情况下,房东刘先生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说法——租客称房东违约在前,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逾千万元损失
唐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她在合同生效后已预付了2024年5月份以前共计30万元的租金,以及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然而,KTV在完成装修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必要的许可证时却遭遇了拒绝。原因是房东刘先生的酒店仍在装修中,“我们必须等到该酒店装修完成,才能取得许可证。”
她表示,关于租金支付的问题,她与房东刘先生持续保持着顺畅的交流,她主动与他进行了沟通,并就租金的支付进行了协商。
她坚信在合同执行期间,她并未违反任何条款,反而是房东在多个方面犯了违约错误,“我尚未对他提出任何追责要求,他声称我违约的说法毫无根据。”
唐女士指出,若刘先生执意终止租赁协议,那么他即构成违约行为,理应承担因违约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
她提到,在重新装修之前,这家KTV的实际价值达到了380万元,随后二次装修又增加了162万元的投资。然而,由于房东刘先生提供的房屋存在瑕疵,消防检查未能通过,这导致她的人工投入损失了154万元。此外,她还支付了30万元的租金和21万元的物业费,因无故辞退员工还需赔偿37万元。考虑到还有8年半的租赁期限,若按每年90万元的利润计算,总计损失将高达1549万元。因此,在今年4月下旬,她已经向渝北区法院提交了诉讼,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她表示,房东曾向她提出需将KTV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这一要求理应在双方协商和和平处理的前提下,以合法途径妥善解决,而不应简单地将她视为放弃了对这些物品的所有权。
对于此次解约,原因在于租客存在违法行为,并且已经拖欠租金大约一年时间,这一决定完全符合我们的处理原则。
刘先生作为房东,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他的酒店是通过招商引资建成的,并于2023年7月通过竞拍购得。在此之前,唐女士已经经营了酒店附设的KTV,直到同年11月租赁期满,随后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然而,对于唐女士在装修方面的具体事宜,刘先生表示并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书面报备,因此对相关情况并不了解。
酒店相关人员对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因作出解释,指出唐女士所经营的KTV曾出现过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可容忍的,合同条款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必须要坚守原则,所有事宜都需依照合同执行。”
至于这家KTV具体发生了哪些违规行为,房东刘先生以及酒店方均表示不愿公开透露详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经过多方辗转,从可靠的消息来源处获悉,2024年8月16日,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人和派出所向“夜上海”发出了一纸“责令限期停业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在同年8月15日的检查中,该派出所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该场所存在管理不善等问题。为此,派出所要求该单位必须在8月19日之前完成停业整改。
此言究竟是否可靠?唐女士对记者表示:“在培训期间,他们进行了一致性的审查,由于我们没有营业执照,所以无法接受检查。当时有几位朋友前来游玩,这仅仅是一次行政处罚。”至于具体情况,她并未进一步说明。
刘先生作为房东回忆道,在2024年的8月份,唐女士提出了一个请求,她希望能将租金减半,条件是直到酒店正式开业。我们这边表示了同意,然而她却持续未支付租金,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一年多。在此期间,我们尝试了多次协商,但最终都没有达成一致。这也是我们决定解除合约的第二个主要原因。
他提及,在2025年3月4日当天,他向唐女士发送了一封《关于催收租金及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知函》,函中明确指出,自该函件送达之刻起,将正式终止之前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要求唐女士结清所有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违约金,总额达到122万元整。唐女士需遵照合同规定,将室内所有物品清空,“若超时未完成搬迁,则我方将认定贵方已放弃对上述物品的所有权,届时我方将有权自行对其进行处理。”
他透露,随后他向唐女士发送了律师函,唐女士在书面回复中表示:“我方坚决反对终止租赁协议,贵方所发出的终止租赁协议的函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刘先生阐述道,自今年三月起至五月,他已为唐女士预留了两月之期以完成搬迁,“先前所签署的合同中对于物品搬运事宜已有明确规定,且目前的操作完全遵循合同条款执行。”
唐女士的其它言论,房东刘先生亦作出回应,指出2024年2月消防部门告知其验收未达标。然而,彼时他的酒店仍在正常运营中,直到2024年6月才开始进行装修工程。他原本计划在今年年底尝试开业,这两件事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此外,酒店方面的相关人员对唐女士关于酒店未营业的陈述表示了怀疑,并指出他们手中持有唐女士缴纳水电费用的相关证明,通过这些证明的对比分析,可以明显发现其中的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