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30号)
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日常生产生活,依据当前本市疫情防控状况,经过深入讨论,决定继续推动服务业恢复正常运营,迅速促进城市正常运转,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复工复业范围
电影院、音乐厅、网络咖啡厅、酒馆、卡拉OK、电子游戏中心、茶馆、纸牌室等文娱场所,按摩保健、形象设计、水疗中心、室内游泳设施等休闲运动场所即刻恢复营业。教育培训机构暂时不能开放。旅游中介和网上旅游公司马上恢复本省内的业务,省际和出入国境的旅游团队及“机票+酒店”旅游项目暂时不能开展。
二、明确工作要求
务必提升清洁杀菌和空气流通效果。重新开业时最先进入使用的餐饮场所必须实施全面的清洁杀菌作业和安全的检测评估。开放后仍需持续增强经营场所的清洁杀菌工作,保证室内空气通畅,禁止运用中央空调设备。
要注重落实防控细节,大力推广使用“安康码”进行管理,执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的管控办法。需要指派专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检测体温情况,同时加强提醒,确保消费者按规定佩戴口罩。倡导通过网络登记方法来安排活动,务必把场所的访客数量控制好,里面的人不能超过一半,保证来店的人彼此之间留出至少一米远的距离,像网吧和KTV这样的地方,每个平方要能容纳至少一个人活动。一旦看到经营者、工作人员或顾客有体温升高等不寻常情况,必须立刻通知当地的街道办,并且要立刻把他们分开处理,送去医院检查。

(三)确立回溯机制。商业实体需构建顾客资料回溯机制,汇集购买者的真实身份资料与联络途径,务必做到每位购买者均可被查证。付款环节应优先采用手机扫码等非货币性结算手段。
(四)务必确保安全。经营方需严格把控人员、物资、设备与原料的安全,强化对员工的指导,安排专人负责防疫工作,所有员工必须执行佩戴口罩、经常清洁双手等自我保护行为,每天上班前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不正常者禁止工作。
三、落实防控责任
经营主体必须完全履行自身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者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负责人,需要严格遵守合肥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二)明确地方监管职责。各市县区域、经济园区需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市场监督、文化旅行、健康卫生、商业活动等机构应强化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执行安全监督职责和业务主管职责。各机构要分头负责、紧密协作,建立联动体系,合力促进服务行业规范恢复运营。
本通告发布后即刻生效,先前各项条款若有出入,均以此通告内容为最终依据。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