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李主任,我最近见到一起案例通报,有一名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其在接待群众时消极应付,结果被群众放到网上,随后受到党纪处分。请问,不解决群众诉求就会受到处分吗?
答:党员干部,不解决群众诉求,这种情形,是否会受到党纪处分呢,答案是,要依据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做判断 。如果对同群众生产、生活相干,属于切身利益范畴的问题,依据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够解决,却不及时予以解决,表现出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的状况,进而造成不良影响;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采取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态度,由此损害党群、干群间的关系;对待群众时态度恶劣、方式简单粗暴,并造成不良影响;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之行径,损害群众利益;还有其他诸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情节较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党纪责任 。

问:可,有时候,群众诉求,不符合,政策规定,我们,不解决,也要,受处分,吗?
答:这断然是不会的。要是群众的诉求欠缺政策方面的依据,又或者是政策规定并不予以允许,从而不好去解决、并且也没办法解决,那就不会被判定为违反党纪。然而身为党员干部,必定要时刻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铭记于心,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技能,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除困难、化解忧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