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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孩KTV陪酒后坠楼重伤,涉事场所被曝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

15岁女孩KTV陪酒后坠楼重伤,涉事场所被曝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


发布时间:2025-12-07 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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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化名),于2023年8月26日,在酒后,从成都一家KTV所在商场的三楼跳下,导致重伤,进而入院,在此之前,她所从事的工作是有偿陪侍 。

之前,KTV对她们(KTV存在多名未成年女孩)提出服装要求,要穿短裤、短裙“上班”,还要陪客人进行喝酒、掷骰子、唱歌、点歌等活动,甚至KTV明确规定:客人有搂抱、上半身接触这类行为不算“越界”。丹丹讲,事发当日,她独自一个人“喝”了差不多一箱酒,随后就醉倒在地,接着从三楼坠楼了。

然而,涉事的那家KTV刚开始的时候拒绝站出来,并不认可和丹丹之间存在着聘用关系,不过却垫付了医疗费用;并且,有一段时间公安部门也曾经声称“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11月6日,成都市长热线给丹丹的母亲彭女士进行了回复:警方察觉到鑫银汇KTV存在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这种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在2023年9月13日将其受理成为刑事案件。

十分明显,丹丹并非是于KTV里面去进行所谓的“打工 ”,这分明就是色情服务,KTV借助未成年人来实施色情服务,开展那种令人不齿的性剥削行为。并且受害者可不单单是丹丹这一个未成年人,“此地存在10多位和她情况一样的女孩”。这些未成年的女孩子正值小小年纪,却要在夜场去卖笑,去吹瓶,遭受侵犯,受到凌辱,进而走上了不归的歧途。这里面所涵盖的那种“肮脏”场景简直让人不敢去细致思量。

丹丹于5个月的时长内,从涉事KTV之人、对于管理人员那里,得到了元工资转账,另外还有部分小费以及其他收入,当中扣除了“违纪”费用2300元,那么,KTV接着又从这些女孩子的身上,究竟榨取了多少钱呢 ?

本案并非属于那种被界定为“劳动纠纷”状况的情形,也不是属于“民事侵权”范畴的情况,不应当借助“人民调解”这种方式以及“垫付医疗费”这样的行为来予以终结,而是KTV存在着有组织地让数目众多的未成年人去从事色情服务的行为,此行为涉嫌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因从KTV所在的三楼坠下,丹丹入院治疗了,丹丹是15岁的,图片来源是受访者提供的 。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公布的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里的第173号中,最高检明确提出要求:“对于组织未成年人于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有偿陪侍这种情况的,检察机构应当凭借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展开追诉工作”。在这个具有指导性的案例当中,张某对十七名未成年女性实施控制行为,于他所经营的KTV之内,提供需要付费的陪侍服务,还要求未成年女性穿着暴露,既要提供陪酒服务,又要让客人搂抱等开展色情陪侍服务,这几乎与成都的这起案件等同,甚至都尚未出现跳楼这样严重的后果,最终,张某因触犯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别觉得“组织有偿陪侍可不是”组织卖淫“,所以就不涉嫌违法犯罪了。因为即便不是”组织卖淫“,那《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把以营利为目的那种陪侍,跟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放在一起并列,全都予以禁止。与此同时,刑法又定了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要是所组织的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这里还包括去组织从事有偿陪侍的这种情况,那就兴许会构成这罪名了。

存在一部分人,把挑剔的眼光投向了15岁的受害者丹丹,觉得她是“小太妹”,称是她“自己不学好”,甚至还为KTV喊冤、进行洗地。这种情况究竟糊涂到了何种程度呢?就丹丹自身而言,她10岁时父亲离世,由单亲母亲抚养长大,又因抑郁症而辍学,本就属于边缘青少年,却遭受所谓“经理”的引诱,从而走上了有偿陪侍的不归之路。身为特殊的未成年人,她所需要的是关爱、帮扶,而非为被剥削、被侵犯去寻找借口呀。

实际上,某些违法犯罪之人借助了部分单亲家庭以及留守家庭孩子的艰难境遇,用小利引诱,给予“关爱”,收留、迫使他们开展违法举动,自身隐匿于幕后,吸食他们的血肉,常常组织男孩实施盗窃、打架斗殴,组织女孩从事色情服务,真可谓是“吃人不吐骨头”,毫无良心道德可言。我国《刑法》专门设置“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目的便是揪出剥削、奴役未成年人背后的黑手 。

丹丹,这个只有15岁的孩子,从KTV坠楼了,她这一事件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而这伤口关乎未成年人被侵犯的问题,对于这类情况,不要急着就去把它缝合起来,而是要彻底去查清病灶,还要切割肿瘤。那些侵犯、剥削、压榨未成年女孩的人,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都必须要付出法律所应有的代价。乾坤如此清朗,绝不容许藏污纳垢的情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