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于4月12日发布消息,其中通讯员是易莎娜,记者是青琪,消息称肖某在与朋友于KTV唱歌之际对路过女生进行非礼行为,并且在民警前来出警协调之时,对民警实施拳打脚踢,以暴力方式阻碍执法,致使民警受轻微伤,昨日芦淞检察院依据妨害公务罪对肖某依法提起公诉 。
肖某是湖南城步人,今年四十一岁。今年一月二十三日晚,酒足饭饱的他与同事去到芦淞区温莎堡KTV唱歌。因喝了酒,肖某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在经过一个包厢时,他发现有位年轻女子在打电话,且长得挺漂亮。于是趁着酒劲上前抓了该女子胸部一下,随后嘻嘻哈哈进了自己的包厢。
直面这猝不及防降临的羞辱,女子迅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芦淞公安分局的民警赵某以及协警黄某,在接到110发出的指令之刻,迅速赶到了现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于民警跟前,犯错的肖某不仅没有给水女子赔礼道歉,反倒借着酒意对两位民警拳脚相加,以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一事,并且妄图强行抢夺民警的执法记录仪。
随后赶来的几位民警协助下,肖某被控制住,接着被带至派出所。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后表明,民警赵某的伤情属于轻微伤 。
案件发生之后,肖某的家属代替肖某进行了赔偿,赔偿的内容是民警赵某、黄某因该案件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方面的损失,之后民警赵某、黄某针对肖某表示出了谅解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