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KTV陪酒这一行为,其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所提供的究竟是何种服务。要是仅仅单纯地陪着客人饮酒,并不牵涉到卖淫之类的其他服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不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娱乐场所以及其从业人员是不可以去实施下面这些行为的,并且也不可以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去实施下面这些行为提供相应条件:其一,进行贩卖、提供毒品的行为,或者去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进行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其二,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其三,从事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其四,提供或者做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行为;其五,进行赌博的行为;其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其七,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所依据的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即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能够实施以下这些行为,也不可以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这类行为提供相应条件,(1)存在贩卖、提供毒品的情况,或者体现为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去吸食、注射毒品;并且(2)体现在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还有(3)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另外(4)提供或者从事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陪侍;以及(5)涉及赌博;再者(6)参与从事邪教、迷信活动;最后(7)包含其他违法犯罪方面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若存在卖淫、嫖娼的此种行为,那么将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属于较轻的那种情况,那就会被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要是在公共场所进行拉客招嫖的行为,也会被处五日以下的拘留,又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