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陪酒是算违法的行为,针对那些提供以获取利润为目的陪酒的娱乐场地,公安机关能够依照法律给予惩处 ,按照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KTV这类娱乐场所及其从业的人员不可以提供或者去从事以盈利为目标的陪侍相关行为,也不可以给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创造条件去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陪酒 。
同时,第四十二条作出规定,若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所禁止的行为,那么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要是情节严重的情形出现,就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所依据的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表示娱乐场所和其相关从事人员不可以去实施以下这些行为,并且也不得给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去实施以下行为提供相应条件: ,。
贩卖毒品一行为,或提供毒品之举,又或者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强迫他人做如此事,教唆他人去这般,引诱他人行此状,欺骗他人涉此况,容留他人于吸食、注射毒品场景 。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那些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员,不可以吸食毒品,也不应当注射毒品,同时不允许卖淫,更不能嫖娼;而娱乐场所本身以及其中的从业人员,都不可以为进入该娱乐场所的人员去实施像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这样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