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澎湃新闻从这诸暨交警部门那里,了解到相关情况,存在两名于浙江诸暨市的男子,在酒后各自驾驶着“保时捷”上路去飙车,其时速最高时候可达到172公里,而应某、蒋某二人均已经因为涉嫌危险驾驶而被刑拘。
本文图片均来自“诸暨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十二日二十三点左右,诸暨市交警部门接连收到三起报警,述说陶朱街道双金线路段那里有人正在飙车,其排气管发出的噪音特别大。交警抵达现场之后,发觉飙车的车辆已然离去,调取监控后发现,在二十三点左右,一辆黄色和一辆白色的保时捷跑车在该路段进行飙车,在竞速期间存在好多违法行为,诸如多次任意变换车道穿插正常行驶的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压着双黄线掉头、在交叉路口处超车等。车辆的轨迹表明,这两辆车所经过的线路呈现环形,道路大多是城市主干道。
24日那天,交警于一家酒店之中,寻得了那涉案的黄色保时捷跑车以及名叫应某的司机,应某对于飙车这一行为,毫无隐瞒、全部承认,并且还供出了另外一名飙车者蒋某。
被介绍说,蒋某以及应某都是汽车方面的“发烧友”,蒋某二十四岁,并无固定职业,应某二十一岁,是在校大学生,不久之前,应某花费两万元租了一辆保时捷,租赁期限为一个月,蒋某提出要和应某比试车技,花八百元租了一辆同款的白色保时捷,租赁期限为一天,二十二日晚,两人在KTV喝酒之后便开始上路进行比试,经过沿线监控点对车速进行鉴定,飙车的时候两车平均时速都在一百公里以上,最高的时候黄色保时捷的时速为一百五十一公里每小时,白色保时捷为一百六十六公里每小时,超过了该路段限速百分之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