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云浮市、运城区公安部门会同运城区文体新局及辖区派出所对“南山之夜”、“著名门”和“喷泉”位于城市酒吧街。依法取缔并暂扣一批音响设备。
10日下午,执法人员首先向“南山之夜”酒吧经营者宣读了取缔公告,并下发了取缔决定书,经经营者签字确认。今年4月18日云浮酒吧,运城区警方在对位于云浮市河南东路的南山夜酒吧有限公司的“南山夜”酒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吧的贵宾室涉嫌吸毒。警察被传唤到当地警察局进行调查。经查实,涉案人员中有7人涉嫌非法吸毒云浮酒吧,在侦查过程中涉嫌允许他人吸毒。在办案过程中,警方还发现,该公司自2014年8月以来,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擅自经营娱乐场所,公安机关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擅自经营的“南山夜”酒吧予以取缔。
联合执法人员还对位于酒吧街的名门、喷泉、保利会所等3家无娱乐牌照的酒吧进行了教育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10日晚22:00,联合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市区河南东路酒吧一条街,发现“名家”和“喷泉”酒吧不听警告继续无照经营。被法律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