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禁止自带酒水是否违法?消协回复:属于商家合法权益
咱都清楚,各位熟知的小编本人,平常也就是讲讲三国方面的事儿,然而就在最近的生活里哈,碰到了一些法律范畴内的稍微小一点的问题,所以就跟大家交流一番了。
首先声明一下,我并非研习法律之人,因而诸多事情并非置于法律范畴去思量,而是于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去思索问题。
也许大家常常于某音之上浏览到这样的情况,步入KTV之时自带酒水遭到拒绝之后,前往消费者协会去举报商家,那么事情便能够迅速得以料理。然而实际上,KTV禁止再度携带酒水,这属于其合法权益范畴,并且是能够对商家予以支持的。
可能读者对此很是不信,咱也口说无凭,以图为证。
先讲讲具体情形,当日有一行七个人去到青岛市长江路周边的摩登KTV进行消费,然而,却由于自带了酒水,结果就被赶了出来。之后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然后被电话告知这乃是店家的合法权益。
能让读者瞧见,上面呈现的这可不是经由随意挑选得出的一幅图,这是小编前往官方小程序这么个正规通道实施的投诉行为,况且那个小程序在全国范畴内均可通用。能够讲,这般答复全然是来自官方的正面回应。
官方进行了回复,称该店家已然明确地说明了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所以依据这样的决定,不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官方还能够表明态度,即涉及此事的KTV完全是合法的。
不过,小编还是有些不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在商品或者服务的诸多提供者之中,拥有能够自主去挑选的权利,在商品的多样品种或者服务的不同方式方面,也具备自主选择的能力,并且,在对于任何一种商品到底是购买还是不购买,对于任何一项服务究竟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件事上,是具有自主决定权力的。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只不过KTV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这难道不是恰好与这条法律有所抵触吗?编者并非是研习法律专业的,然而却是学过语文的呀!无论怎么去读,无论怎样去理解,都会觉得是,我能够购买什么,我想要在何处进行购买,这些统统都是属于我的权利呀!
暂且就当是我从来没学过法律,学过的语文知识如今也早就还给中学时候的老师了。然而,KTV真的有做到把禁止自带酒水这件事进行公示吗?
实话实说,他家店内确实写明了。但是,但是!
是我付的款,不过付款是在某团付的,并非到你店当面付的款。你为啥不在某团购买时注明呢?就是说,付款时我不知你店禁自带酒水,到了店里才知道,随后就被店家无情地赶了出去。
此外,我专门打电话询问了商家,商家在电话里清晰表明,仅携带一瓶水前往KTV是可行的,不会刻意阻拦。接着,我们这一行七人当中,仅有一人携带了一瓶饮料,然而最终还是被赶了出来。
所以,店家所标注的禁带酒水这一情况,是站不住脚的,是不合理的,是本就应该于购买界面进行提示的,可却并没有在我付款之前向我告知,这种行为必定是归属于欺诈隐瞒范畴的。
当天,我们去报了警,警察对处理这事表现出不负责的态度,这其实是很正常的情况,毕竟得承认警察确实不负责处理民事方面的纠纷。随后,我们又投诉了消协,结果得出消协支持商家的情况。
基于以上所说的情况来看的话,KTV禁止消费者携带酒水这件事情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并没有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侵犯的情况哦!大家千万不要被某音上面的内容给误导欺骗了,毕竟就小编个人所经历的事情而言,那可不是随便编造出来的什么段子,而是实实在在经过司法实践所得到的情况呀!
不知各位读者会持有怎样的看法,大家是不是也都觉得,消费者协会对法律所作的解读是正确无误的呢?不管怎样,我是觉得消协处理得极为正确恰当,因为我实在不敢去认为其处理方式不够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