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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存酒过期作废合理吗?消费者维权必看

KTV存酒过期作废合理吗?消费者维权必看


发布时间:2026-04-02 0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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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酒水寄存在KTV,再次前来消费时,却被告知“存酒”超出了期限没法取出来。近日,济源市民张先生碰到了这样的困惑。KTV的“存酒卡”到底有没有时间方面的期限?商家规定超过一个月“存酒卡”就失效,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面对此类情形,消费者到底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营 杨继盈/文图。

市民反映KTV存酒 过了存酒期就作废

在3月20日那天,济源市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馈表示,他常常会跟朋友,在济源市周园路的美高梅KTV进行聚会以及娱乐活动,每当消费结束之后,要是啤酒没有喝完,就会把剩余未开封的啤酒存放在KTV里,每一次,前台的服务人员都会给他开具一张“存酒卡”。前段时间,张先生又一次来到该KTV进行消费,当他向前台人员出示了其中一张存酒卡,期许取出之前存下的啤酒时,却被前台人员告知,由于超过了有效期限,那张存酒卡已经作废了。存酒卡使用期限为一个月,这件事是张先生这时才留意到的。KTV里的啤酒,每罐卖价二十元。要是有九罐啤酒,总价便会是一百八十元。可这些啤酒居然就这么白白地“作废”了,这让张先生心里特别不是个滋味。张先生讲,之前存酒之际,并没有服务人员跟他说存酒期限是一个月。在这期间,也从来没有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去提醒他所存的啤酒快要作废了。

3月21日,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所说的存酒卡,卡面上标注出所存啤酒的品名为“格林”,数量是9瓶,日期显示为2017年10月24日,卡面上还标注着啤酒、红酒、洋酒保质期一个月,开过的洋酒保质期半个月,要在保质期内取酒,逾期遗失无效,此卡所存酒不可折现金予以使用,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娱乐会所所有。

张先生对KTV拒绝给他取酒的这种做法,感到十分不解。他觉得,其一,寄存在KTV的酒,是他自己花钱买的,那所有权是属于他自己的。其二,所存的啤酒并没有开封,而易拉罐啤酒的保质期一般是一年,并不是商家所说的一个月。其三,就算已经过了存酒期,KTV也不可以没收他的酒,而且存酒到期之前也没有对他进行提醒。

记者探访 存酒有期限是“行业规则”?

身为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去到张先生所提及的KTV展开探访工作。那KTV位于济源市周园路上,名为美高梅KTV。到了下午6点,此KTV正处于营业的晚场高峰期。当时,记者拿出张先生所提供的那张“存酒卡”,表明想要取酒。正在忙着招呼客人的服务员,扭头看了一下卡片后说道:“已经过期了,那上面存的酒取不了了。”记者试着询问,能不能协调一下把存酒取出来。服务员态度坚决,声称这是财务规定,“存酒卡”上的酒确实取不出来了。

随后,记者去到了处于济源市文昌路上的英皇KTV,针对记者所提的消费之后喝不完的啤酒能不能寄存这个问题,前台的服务生十分热情地表明是可以的。不过却又同时告知,保存的期限仅仅有一个月。记者向服务员询问,如果过了存酒的期限,该怎么办?

服务员看到记者质疑,给记者出了个主意,说过了存酒期后,这酒就不能再取了,不过可以来这里取出酒后再存一次 ,随后,记者又前往位于济源南街的好声音KTV探访情况 ,这里就像有啤酒寄存的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一样 ,存酒期同样只有一个月 ,这里的服务员也表示 ,过了这个期限后 ,“存酒卡”上的酒就没法再取出来了。

消协:KTV存酒卡上的内容涉嫌违法

KTV那超一个月的“存酒卡”作废规则,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呢?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到底该怎么去维权呀?3月22日,记者为此向济源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咨询。消协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其一,商家免费给予的酒水寄存保管服务,其本身的出发点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便利,是应该给予支持的。其二,商家在保管期限满了之后,随便处置消费者寄存的物品或者将其占为己有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消费者身为酒水的购买者,是享有处置权的。没有经过授权,商家是没有权力随便处置的。

《合同法》作出规定,消费者身为寄存人能够随时去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限满了之后,KTV作为保管人理应把原物归还给寄存人。即便这批存酒超出了双方所约定的寄存期限,KTV作为保管人也仅仅是不再去履行保管责任了,而不能擅自对酒水进行处理或者占为自己所有。此外,存酒卡里头的约定内容是属于单方面的格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有着这样的规定,经营者不可以透过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可以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实施强制交易。

这位工作人员持有这样一种看法,KTV存酒卡里“有效期”的这种格式条款,属于那种免除自身保管或者寄存义务的条款,一旦期满,商家按照规定应当在期限快要结束之前,及时跟消费者取得联系并妥善进行处理,而绝对不可以擅自把酒水处理掉或者据为己有。他给出建议,消费者在挑选酒水寄存服务之后,应该尽快去处置。要是在消费进程当中碰到此类消费纠纷的时候,能够拨打举报电话或者向消协进行投诉。

河南一地名叫剑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国森持有这样的看法,KTV里那种存酒卡要是越过了有效期限便按作废来处理的这般做法,已然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是消费者碰到了这种状况,能够选择朝着消协去投诉或者借助诉讼的方式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