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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商用歌曲需授权,小心侵权赔钱

KTV商用歌曲需授权,小心侵权赔钱


发布时间:2026-04-27 1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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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唱K休闲属于大众常见的那种娱乐方式,然而KTV要是进行商用播放歌曲的话,那就必然得取得合法的版权授权才行。在2026年4月22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去审理一起KTV著作权侵权方面的纠纷案件,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去旁听并且监督,通过真实的庭审给广大经营者敲响版权的警钟。

在经民政部登记的合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当中,原告乃是其一,经由相关著作权人的正式授权,在依法得以获取上述视听作品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放映权、复制权以及维权诉讼权利下,为了达成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期望,原告依据法律规定向振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庭审期间,于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围绕着原告主体资格以及授权链条,还有被告侵权事实认定,以及赔偿金额核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充分去发表各类意见、提交相关证据。原告声称被告丹东某娱乐经营场所在其经营进程当中,没有经过合法授权,借助其点歌系统朝着消费者提供200余首音乐视听作品的点播播放服务,这涉嫌对涉案作品的放映权造成侵害。此案件审理结果将会选择合适日期依照法律另外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之后,承办法官尚丽君依据该案的特点,针对KTV行业里常见的版权认知误区展开专项普法释法,尚法官清晰表明,KTV经营者出于营利的目的,于经营场所朝着不特定公众放映、点播视听作品,这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放映权”使用行为,必定要依法获取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支付相应的版权使用费,“点歌系统自带”“行业普遍做法”“不知情”等理由,都无法成为免除侵权责任的合法依据。

致KTV经营者:这份“避坑指南”请查收!

为了助力广大的经营者实行合法合规的营商运作,从而能够远离那版权侵权所带来的风险,振安区法院特意进行了三大合规要点的梳理:

01

主动办理授权手续

秉持积极态度,与合法的著作权人展开对接,进而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且按时足额地缴纳版权使用费,以此从源头处规避侵权风险

02

定期自查曲库

对于店内的点歌系统曲库,要展开全面的排查工作,要及时地将没有合法授权的音乐视听作品予以下架,以防因为系统更新以及遗漏状况而致使侵权情况的发生。

03

留存合规凭证

对授权合同、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定要妥善进行保管,并且应建立健全经营台账,以此为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有效证据支撑。

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石是知识产权,市场公平竞争的保障是版权保护。此次知识产权宣传周庭审普法活动,将焦点对准KTV行业侵权场景,精准地破解经营者认知盲区。

振安区法院的下一步,会持续把焦点聚集于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地开展公开庭审活动,开展案例宣讲活动,开展普法进企业等活动,凭借司法力量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让其尊重创新,能够诚信经营,全力营造出法治化以及规范化的营商环境。

来源: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