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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因面子动手打人,三人互殴被警方处罚

KTV内因面子动手打人,三人互殴被警方处罚


发布时间:2026-05-09 1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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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4月25日有这样的消息,记者是高伟,还有通讯员李卫军,情况是这样的,两男子仅仅因为话不投机从而伤了面子,就在KTV内大打出手了,伤者的朋友赶来想要讨回公道,结果冲动之下也参与到打斗之中,之后荆门巡逻民警及时控制住了事态,并且把这三人移交至东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4月20日21时左右,熊某等一行6人去到KTV唱歌,因觉得KTV包房内过于吵闹,熊某走到KTV门外接听电话,电话接听完毕后,熊某站在门外与女性工作人员“燕子”交谈,突然,从隔壁包间走出一名身着蓝衣的男子,呼喊“燕子”陪他唱歌,熊某看到这种情况便想要替“燕子”回绝蓝衣男子的要求,或许语气较为强硬,蓝衣男子瞬间恼怒,冲进KTV包间拿起一个空酒瓶径直砸向熊某的头部,并且持续对熊某进行追打,熊某于是与该男子相互殴打。20分钟过后,熊某的朋友曾某从正在KTV包房唱歌的地方出来,拦住了正在打架的熊某以及蓝衣男子,由于双方当时都处于气头上,曾某和蓝衣男子又一次发生了肢体冲突。

一位在天鹅广场警务站工作的民警,速度很快地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调查,有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男子,他姓胡,年龄是30岁,来自钟祥。那个时候,刚刚从KTV包间里面出来的胡某,看到了认识的“燕子”,接着就呼喊那个“燕子”,让其一同过来唱歌。因为胡某在当时喝了一些酒,当见到遭到熊某拒绝了之后,就感觉自己特别没有面子,愤怒之下,便首先动手对熊某发起了攻击。

曾某、胡某、熊某某此三人,遭送交至派出所处。警方依规对曾某施以行政拘留五日之惩处,对胡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且附带罚款五百元之处罚,对熊某则给予罚款五百元之处理,如此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