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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骏怡酒店和华凯KTV门口设路障,合法吗?谁担责?

高唐骏怡酒店和华凯KTV门口设路障,合法吗?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6-05-23 0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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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进行爆料,高唐骏怡连锁酒店门口设置了路障,华凯KTV门口也设置了路障,这些路障既对交通造成了影响,又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网友对此提出质疑,该商家在门口设置路障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呢?如果发生事故,该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据小编所知,该店门口往昔设有低矮桩,此低矮桩致使多辆车出现损坏情况,受损的这些车辆,基本上都是车主自行掏钱去维修,或者是报保险处理,难道说这个商家不存在责任吗?而那些受损车主,又为什么会敢发怒却不敢说话呢?

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即“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可以在公路之上,还有公路用地的范围之内,去摆摊设点,去堆放物品,去倾倒垃圾,去设置障碍,去挖沟引水,去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开展其他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任何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全都不可以违背法律规定,在公共道路之上堆放物品,倾倒物品,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公路法》第四十三条第2款作出规定,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域内旨在履行职责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切实做好公路保护相关工作,并且尽力使用符合科学标准的管理办法和较为先进的各种技术手段,借此提高公路管理的整体水平,逐步使公路服务设施趋向完善,从而保障公路处于完好、安全、畅通的状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6款有着这样的规定,针对其他对交通安全均会产生影响的各类活动,由道路主管部门下达责令要求停止违法的行为,并且恢复至原本的状态,在此基础上可以予以罚款的处置手段;要是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以及其他方面遭受损失的状况出现,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作出规定,在公共道路之上,存在堆放物品的情况,存在倾倒物品的情况,存在遗撒妨碍通行物品的情况,而这些情况造成了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