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民黄女士碰到了一件叫人心里不痛快的事儿, 那就是去KTV消费之际, 没喝完的酒寄存在那家店里, 眼下要把它取回来, 却告知她存放的酒超期了, 不能归还。可那些酒清清楚楚是她花钱买的, 怎么能说没就没了? 与商家商量这事, 没能达成一致, 她便拨打了投诉电话。
消费者
寄存的酒超期取不回来
记者被告知, 黄女士称, 去年她有几次去到欢唱KTV古地石店进行唱歌活动, 在这期间于包厢之内点了啤酒, 在临离开的时候还剩余不少并未喝完, 于是便让客户经理协助进行寄存。
截图是会员小程序, 由黄女士予以提供, 其表明了, 在去年的7月之际, 以及9月之时, 黄女士在这家KTV累计存有96瓶啤酒, 小程序所呈现的情况是, 目前这些啤酒已然过期。
彼时对方告知我, 能够存半年, 要是届时没有空闲前来提取, 拨打一通电话便能够续存。黄女士讲, 可是, 于今年6月1日, 她再度前往这家KTV进行消费, 打算取出自己所存的啤酒,服务员却声称, 她所存的酒已经超出寄存期限, 不能够提取。
面对这种情况, 黄女士十分困惑不解, 她讲道, 酒是通过她花费实实在在的金钱购买所得, 就算存在存酒期限这一情况, 商家理所应当要对她进行及时领取或者续存的提醒动作, 而绝不是径直采取直接‘扣掉’nvm的行为。
虽说我把续存的时间给错过了, 然而商家怎么能够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形下, 自行去处置我所购买的酒呢? 这难道不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吗? 黄女士觉得商家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对消费者的权益是不尊重的。几次跟KTV的客户经理展开沟通, 可最终依旧没能将自己寄存的酒取回来, 在6月7日的时候, 黄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
商 家
已提前告知,无法归还
随后之后, 记者针对此情况联系那家KTV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明说, 公司在替众多消费者进行存酒的时候状况下呀, 都时时刻刻会提醒各位消费者要来在规定的时间之中准时前来把所封存的酒取走拿走。要是一旦出现超过了所规定期限之后的情况, 按照相应规定来讲那是绝对不可以归还返还给消费者的了。
黄女士告知记者, 6月12日的下午时分, 热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复, 声称商家已然尽到对她口头告知的义务, 在之前就提前告知过她酒水是存在寄存限期的。商家还提出, 愿意拿出30瓶啤酒赠送给她以此作为补偿。面对这种情况, 黄女士表明, 自己是不会接受的。
昨日午后时分, 黄女士告知记者, 她收到了短信, 此短信表明调解已然终止, , 还建议她可以借助法律所规定的别的途径去解决争议。
律 师
商家内部规定属无效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