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KTV唱歌之际, 您可有过自带酒水以及食品进入店内却被KTV工作人员予以禁止的经历。从您的角度而言, KTV“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理的。针对于此, 市消协作出回应表明, 这类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面对此种情形, 消费者是有权说“NO”的!
自带酒水饮料,消费者KTV里吃“闭门羹”
记者对城区好多家KTV展开探访, 结果发现, 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一情况已然成为了该行业的潜规则模样。在市面上, 有一些KTV, 对于那些打算把零食以及酒水带进包厢的顾客, 通通都会进行刻意制止。市民谭女士, 就因为自带饮料这件事, 吃到了KTV给她的“闭门羹”情况。在今年1月底的时候, 谭女士跟朋友在洸河路一家KTV里唱歌, 在进入这家KTV之前, 谭女士觉得里面的酒水价格实在太贵了, 基于此便从超市里面买了5瓶饮料。当谭女士拿着这5瓶饮料进入KTV之后, 却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进入内部。有过一番争论之后, 谭女士最终把饮料寄存到了KTV前台。记者采访了解到, 和谭女士有着相同遭遇的市民数量不少, 他们对于KTV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都展现出不满。市民陈女士觉得, KTV的这种做法全然是在变相强制顾客去消费;市民赵先生则觉得, 消费者之所以会自带酒水, 归结起来主要是源于KTV内所售卖的酒水、饮料和食品价格相比市场价高出太多了。
并非所有KTV都在显著位置设“禁带酒水”提示牌
前来采访的记者, 去城区内部分KTV实地探访的时候了解到, 有的KTV会在大厅之内放上表示禁止自带酒水的提示牌;有一些KTV虽然没有设置这样告知的警示标识牌, 然而却会针对那些自带各式各样物品的顾客着手进行阻拦。在谭女士被拒之门外吃了闭门羹的那家KTV里面, 前来采访的记者刚一迈进大厅就瞅见了写有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以及食品醒目的提示牌。依照工作人员所讲述的情况, 这家店内有着明确规定, 就是顾客不可以自带任何酒水进入包厢, 一旦被发现顾客随身携带酒水, 他们就会要求顾客把携带的酒水存放在前台那儿, 一直到该顾客离开之时再去归还。
接着, 记者专门提着才从超市购置的食物以及饮料走向吴泰闸路上的一家KTV, 这家供人 、娱乐的场所内没摆放出提示的牌子。然而当记者以预定用于聚会、欢唱的包厢作为缘由去询问店内员工时, 站在前台的工作人员表示, 包厢能够预定, 不过不要自己携带酒水、食品进来。要是带了过来就需要寄存在服务台那里, 等结完账之后便可以取走。随后, 这名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指着离服务台距离不远的超市告知记者, 要是有酒水、食品方面的必要需求, 请到超市里面去挑选购买。进入到超市内的记者, 看到了这样的情况, 矿泉水它的售价是5元每瓶, 啤酒最低是要整整12元每玻璃瓶, 而原本价格只要几元且数量为一份的爆米花, 现在却居然要10多元。
随后, 记者再度借助电话, 与另外3家KTV取得联系, 所获得的回应均为“禁止携带酒水饮料进入内部”。
对于“禁止自带酒水”,消费者可说“NO”!
由建设路旁一家KTV里的工作人员所述可知, 酒水售卖在KTV总营业额里所占比例在50%以上, 要是顾客自己携带酒水前来, KTV的收益会遭受颇大影响。此KTV现今主要是在晚间以及周末获取盈利 , 因为这个时段购买力厉害, 于工作日那白天里面, 绝大部分消费者是通过团购前来唱歌的学生与中老年人, 要是仅仅按照包厢大小还有时长去收费, KTV早就得关门大吉了。
无论KTV给出怎样说词解释, 其所定下的‘禁止自带酒水’,属于违背《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新消法》第26条表明, 经营的一方不能通过条款这一形式、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这些方式, 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少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这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不可以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进行交易。市消协朱蕊科长指出, 实际上, KTV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这件事, 是强迫消费者去消费KTV的酒水。这可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所以, 当消费者碰到类似这种情况的时候, 是可以拒绝商家要求的, 并且要和经营者去协商和解。要是协商之后没有达成一致, 那就可以向消协求助, 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