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90后小伙陈某, 来自湖南省常德市, 他与友人预先相约好去KTV喝酒、唱歌, 在那里因为友人跟其他人发生了口角, 他过去进行劝架, 然而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被对方给打伤了, 于是他恼羞成怒, 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去追砍对方, 导致对方受了轻伤, 几日之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展开了审理, 依照法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2015年8月28日22时左右, 被告人陈某陈某收到陈某收到了王某的微信, 该微信邀请他前往常德市武陵区的一家KTV去唱歌, 在陈某抵达KTV之前, 王某与李某两方在唱歌期间发生了冲突, 陈某乘车来到KTV后看到有人在殴打王某, 于是便上前去劝架, 在劝架的过程当中被人给打伤了, 之后陈某在地上捡到了一把刀, 然后对李某进行追砍, 最终将李某砍伤了。经过鉴定: 李某的损伤已经构成了轻伤。在案发之后, 被告人陈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去投案, 赔偿了被害人李某医药费等各项费用总计15万元, 李某对陈某的相关行为予以了谅解。
经过法院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 被告人陈某对国家法律持无视态度, 做出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造成了致使一人受轻伤的后果, 其此行为已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在案件发生之后, 被告人陈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并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这属于自首情况, 依照法律规定从轻进行处罚, 而且他还积极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从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基于此酌情从轻处罚。依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来看, 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宣告缓刑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 于是做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