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9月2日电 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30日“地铁安检拖女乘客”事件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ktv保安工作职责,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纪委监委组成的调查组。市公安局。现将处理情况通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报道:8月30日16时55分ktv保安工作职责,郭某(女)乘坐地铁3号线至青龙寺站时,因电话声音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她注意她的一言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发生了轻微的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陈某某赶到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处理,但郭某拒绝下车。由于郭某继续大声喧哗,影响地铁公共秩序,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陈某强行将郭某下车,导致郭某部分身体外露。随后,郭又回到了马车上,
经调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喧哗,与乘客陈某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陈某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不淡定,手法简单粗暴,有拖拖拉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目前的调查取证,郭、陈乘客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属轻微。,陈某某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不构成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停职,并按规定查处;《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频繁,日常监管存在漏洞。责任不文明、不规范;事后调查核实不深入全面,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思不深刻。西安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名负责人被调离职务,2名负责人受到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