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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能学爸
来源:万能学爸( ID:wannengxueba )
众所周知,顾客是上帝。
当我们作为顾客时,一般都会受到服务员的尽心尽力的服务。
就是算是最差的服务员,顶多就是抱着恶劣的态度提供劣质的服务。
可是近日发生的一件事,让小编对服务员产生了新看法。
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件事。
01
山西太原,一KTV里的男服务员陪着女客人唱完歌喝完酒后,竟把女客人强行连拖带拉的到空包间里与她发生了关系。
从现场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女人被一脖子上带工作牌的男人拖着走。
这个女人走路摇摇晃晃的,明显就是喝了很多,酒醉的很严重。
尽管这个女人极力反抗,这个男人仍然要拖着他。
期间有另一个服务员经过然而他却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
审讯时,面对警方的质疑时候,他却表示,自己新来的服务员,不懂规矩。
他还表示当时自己就喝了很多酒,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记得了。
02
看了视频,小编有一个疑惑,为什么路过的另一个服务员熟视无睹呢?
难道是见怪不怪了还是?
背后的真相我们不知道。
但可以确定的事实是,拖拽女顾客的服务员确实犯了强奸罪。
酒后性侵的案例有很多,那么怎么确定就是强奸的呢?
强奸罪的法律定义如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男生与醉酒女发生关系后,如果女生把这个男生告上法院,法院基本上都会支持强奸罪成立。
法律上基本不会考虑男同胞的醉酒程度,以及两人当晚发生的真实情况。
法律上推定醉酒的情况下,女方行动受限,性防卫能力弱,此时男同胞和醉酒女发生关系,就属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成立强奸罪。
0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老师曾经说过:
强奸的本质嘛,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很多同学听过我讲过。
在判断违背妇女意愿的时候,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不等于不规则’,一种是‘肯定性同意规则’。
‘不等于不规则’,主要适用于女方清醒的状况下,女方语言上的拒绝也要被视为是对性行为的不同。
法律应该尊重女方说‘不’的权利啊,只要女方在语言上说,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他对性行为持不同的态度。
可能很多男的都说,女方说不就是半推半就嘛。
但是法律必须抛弃这种不等于是的‘花花公子式的哲学,要真正保护女方的姓质权。
必须赋予女方说不的权利。
如果你持有偏见也必须为你的偏见付出代价。
至于‘肯定性同意规则’呢,它主要适用于昏睡、醉酒、女方不清醒的状况。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女方处于醉酒昏睡的状况下,如果她没有给予肯定性地表达同意,这种行为就是非法的。
那按照这种标准。
在我之前所提到的那个案件,你采取民间的手段把女方性侵了。
女方迷迷糊糊起身上厕所,迷迷糊糊睡醒,你又和她发生关系。
那第二次性行为依然可以认为属于,因为女方在迷醉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时候根本无法自由的表达肯定性的同意,
所以其实啊,无论是‘不等于不规则’还是‘肯定性同意规则’,他的本质啊其实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性呢与人的尊严是息息相关的。
行为人应该对对方有起码的尊重,她应该把对方看成一个有理性的主体。
而非纯粹的泄欲对象。
所以在进行性行为之前,行为人有义务呢了解对方的意愿。
不要试图去读懂女人的心,还要尊重他们说不与拒绝的权利。
如果一个男的基于偏见根本无意表达对女性的尊重,那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04
女性们如果要去酒吧的话,
首先,尽量不要自己一个人去,最好和别人结伴同行,其中一定要有靠谱的朋友;
其次,喝东西的时候一定要量,喝酒误事不是没有道理的;
最后,尽量还是少去夜店,有很多危险和套路是我们想不到的。
网友热评
酒醉心明白脚软走不得!人生在世离不开酒!洒是害人的,不该对酒喝当迷,酒醉不知人强奸何必对酒那爱好!涌到心窝都不知。是件好事呵!他是爱你的
----小舒
说喝多了不记得了都是推卸责任,这年代就你一个人喝过酒,其实喝醉了脑袋比没喝酒还清醒 酒是双方自愿喝的,但犯罪行为不是双方自愿,不能为犯罪行为做解脱做借口,似乎很多犯罪人都是这样的心理
----走进生活
醉了人的意识也是清醒的,如果每个人犯了错都想拿酒来当借口,岂不是人人都会去这样做~这种行为必须严历打击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学会自重自爱,有什么事非把自己喝成不省人事那个样子。在大多数的强奸案中,女孩子喝醉酒被强奸占相当大的比例。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别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明天的太阳—End—
作者:万能学爸,来源:万能学爸( ID:wannengxueba )。注:本文章部分图片.视频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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