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百右市监处罚[2022]332号。
2022年7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对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第四层的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迪斯迪娱乐城龙景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洋酒),该洋酒未标识任何中文,经报局领导同意,执法人员对该洋酒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同日,经局领导同意批准立案,2022年8月5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相关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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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7月9日注册成立,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第四层开展室内歌舞娱乐、预包装食品、酒类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0年7月开展经营活动时起将上述洋酒放在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2022年7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内展示架上摆放有外包装标识有“XXX”等字样的洋酒3瓶,并摆放有标价签,标价签上的标识有字样“(原味)售价:368元/支”,在收银台后方仓库内发现上述标识的洋酒8瓶,该洋酒的中文名称标识为“经(原味)”,该洋酒的瓶身未见贴有中文标签,但当事人仍将该洋酒摆放在经营场所内以368元/支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共计4048元,因当事人未建立购销台账,实际售出数量无法查实,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洋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洋酒)11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