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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KTV唱歌的时候,是否有过自带饮料、食物进店却被KTV工作人员禁止的情况? 您认为KTV“拒绝自带酒类”的规定合理吗? 对此,市消协回应称,此类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权说“NO”!
自备酒类,消费者在KTV“闭门”吃饭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KTV发现,拒绝自带酒水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市场上ktv酒水牌ktv酒水牌,一些KTV会阻止顾客携带零食和饮料进入包间。 市民谭女士因自带饮料被KTV“关门”。 今年1月底,谭女士和朋友在广和路一家KTV唱歌。 进入KTV前,谭女士觉得里面的饮料太贵,就从超市买了5瓶饮料。 当谭女士带着5瓶饮料进入KTV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顾客不可以自带饮料。 经过一番争论,谭女士最终将饮料寄存到了KTV前台。 记者采访了解到,与谭女士有同样经历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都对KTV拒绝自带酒水的规定表示不满。 市民陈女士认为,KTV的做法完全是变相强迫顾客消费; 市民赵先生认为,消费者会自带饮料,主要是因为KTV内出售的酒水、饮料、食品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
并非所有KTV的显着位置都设有“禁止饮酒”标志
记者走访市区部分KTV发现,有的KTV会在大堂张贴“禁止自带酒类”的警示牌; 有些KTV没有警示牌,但会阻止自带物品的顾客。 在谭女士被停业的KTV,记者一进入大厅就看到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自带酒类、饮料和食物”。 据工作人员介绍,店内规定顾客不得将自带酒类带入箱内。 如果发现他们随身携带酒类,他们会要求顾客将酒类存放在前台,离开时归还。

随后,记者带着刚从超市买的食物和饮料来到五台闸路一家KTV。 这家KTV没有任何招牌。 但当记者以预订包厢为由询问店员时,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预订包厢,但不要自带饮料或食物。 如果携带的话需要寄存在服务台,结账后可以带走。 随后,工作人员指着服务柜台不远处的超市告诉记者,如果需要饮料或食物,请到超市购买。 记者在超市看到,矿泉水售价为每瓶5元,啤酒最低售价为每瓶12元。 原本只要几块钱的爆米花,变成了10多元。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另外3家KTV,得到的答复都是“禁止饮酒”。
消费者可以对“禁止自带酒类”说“不”!
据建设路一家KTV工作人员介绍,酒类销量占KTV总营业额的50%以上。 如果顾客自带酒类,KTV的收入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目前,KTV主要盈利时间是晚上和周末,这段时间购买力比较强,工作日白天,消费者以学生和中老年人为主,通过团购的方式购买歌曲。它已经关门了。”
“无论KTV如何解释,其规定的‘禁止自带酒类’,都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新法》第二十六条《消费者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少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的物品、通知、说明、商店告示等强制交易。因此,KTV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在强迫消费者消费KTV酒水。类似的情况,可以拒绝商家的要求,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寻求帮助,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