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监管信息尽在法源
9月29日,一名顾客携带两瓶酒来到浙江舟山一家餐厅,餐厅收取50元开瓶费,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酒店对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合理费用,也有网友认为餐厅不能按规定收取开瓶费,否则就是违法的。
9月30日,川来香餐饮连锁店(百泉店欣欣四合院店)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我昨天态度有点不好,是他强迫我这么做的,收取的是服务费。”最后,该顾客补充道菜品方面,店家也不再收取顾客服务费,这是为了防止顾客自带饮料。”
据网友曝光的视频显示,顾客询问为何收取开瓶费。 工作人员说要收开瓶费。 顾客表示,“店家行为违法,饭菜已经花完”。 工作人员还表示,“开空调要花钱。” 付钱,不然就关掉空调,停止吃饭。 我有权利拒绝你。 您还没有下订单。”

在视频评论区,发帖者称,伙食费总共1500多元。 网友们热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餐厅对顾客自带酒水收取的费用合理,也有网友认为,按照规定,餐厅不能收取开瓶费,否则就是违法的。
9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向发布该视频的网友私信,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随后,记者以顾客身份联系涉事餐厅川来祥餐饮连锁店(百泉店欣欣大院店),询问自带酒水是否需要收费。 工作人员说:“如果你自己带酒来这里,酒费是50元。一瓶红酒30元,但如果你带两瓶白酒,收费80元。” 随后记者询问收费名称,工作人员致电前台经理张女士继续回复。
“我们根据情况决定,如果你只带一两瓶,是不收费的,如果你带一整桌饮料,我们就要收取一点费用。昨天,客人带了一桌饮料,什么?”饮料什么的?各种可乐、矿泉水,全桌点了八百多个菜,十四五个人。” 张女士说。
后来她被拒绝支付服务费。 “他收了他50块钱一个包间,我们的服务够便宜了,服务费会和服务员分摊。我昨天态度有点不好,但他还是强迫我这么做的。” 张女士称,与她发生争执的人并不是邀请客人的人。 后来客人又加了400多元的菜品,店家也没有再收取服务费。
张女士表示,店家的做法是不让顾客自带饮料消费。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岩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产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某种服务。 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自主比较、辨别和选择的权利。
刘岩指出,本次事件中,商家对自带饮品的特定人群收取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如果商家提前告知顾客进入包间需收取服务费,是可行的; 如果包间服务费只对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商家的行为涉嫌违法。 消费者如在用餐时遇到此类行为,可致电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