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月19日消息:今天上午,天桥警方在渭北路派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1.14”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作案动机以及逃逸期间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1月14日凌晨4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渭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星光大道KTV门前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一人胸部被刺伤、重伤死亡,一人腿部被刺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犯罪嫌疑人杨某当场逃逸,济南警方对杨某进行了全市通缉。1月18日21时,杨某向天桥警方自首。
杨某向天桥警方自首。

据杨某供述,当晚他和朋友聚会,喝了很多酒,因一些琐碎言语问题与KTV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实施了袭击。当警方询问凶器来源时,杨某称,手中的刀是前不久在夜市买的,加上自己多日没回家,便将刀放在了身上。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天桥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范思思 实习生 孙明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