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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自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街集乡人大主席刘勇周二下午在某饭店宴请同学等15人,刘勇从饭店买了一瓶白酒,与另外3人一起喝了起来。虽然不涉及公款吃喝,但刘勇还是因工作日午餐饮酒,被纪检部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中南财经大学廉政研究所所长乔新生认为,上班时间或者公务接待时喝酒,只要影响工作职责的履行,都是违规行为。

“在酒桌上更容易完成事情”
消除累积的问题需要很长时间
记者发现,“禁酒令”实施后,不少公务员都表示支持。吉林省长春市一位乡镇党委书记告诉记者,以前上级来视察指导,中午、晚上都要接待客人喝酒,有时还要同时陪好几桌,对身体很不利。即使忍不住,也要硬着头皮喝。“现在有人要求喝酒,别人就会提醒‘规矩不允许’,接待负担明显轻了很多。”

“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打击‘四风’后,暴饮暴食现象明显好转。”汪玉凯说,但“一桌好办事”、“无酒不成宴”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惯性,如果不进行持续监管,公共饮食开支很容易“死灰复燃”,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记者统计2015年以来地方纪检系统公开的案件,发现公职人员饮酒致人死亡案件共25起,涉及9个省。其中,湖南省纪委今年2月通报了4起因饮酒导致非正常死亡的典型案例。据中纪委官网报道,不到7个月的时间,安徽省泗县农机局就发生2起因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件。
汪玉凯等专家建议,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深层次问题难以一举清理,应进一步强化预算对政府部门的硬约束,提供科学合理安排公款支出等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