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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 不得自带酒水零食,这样的规定真的合理合法吗?

KTV 不得自带酒水零食,这样的规定真的合理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19: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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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每次朋友聚会,去KTV唱歌就成了最常见的选择之一!然而,经常有KTV贴出店家告示写着“禁止自带酒水”,夸张的是,KTV里的酒水和零食比原价还要贵上不少!

但因为这样的宣告太多了,也渐渐被接受,并在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心中确立了合理性,正如鲁迅所言“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存在真的合理吗?

近日,有网友在知乎上提问:KTV不允许带酒水和零食,是否违法?

这引起网友们的一片哗然,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其中一个人的回复。

今天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完饭觉得时间还早,同事正好有KTV的优惠券,就一起去了。入住房间后,同事问要不要买点饮料和零食,我正好有苏果卡,就自告奋勇去附近的苏果。回来后,我拿了一大包东西,包括9瓶饮料,3管薯片和1罐话梅,就朝电梯走去。

一位女服务员在电梯门口拦住了我,说道:“先生,店里有个告示,不准自带酒水、饮料或零食。”

我:这个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法律上无效。

女:可是这是公司的政策,我们必须告诉客人。

我:嗯,你这么说,我明白了。

随后那女子依旧跟着我上楼,当我进入包间的时候,她就站在外面半推着门。

我走出去问她想干什么,是不是在客人唱歌的时候骚扰他们?

她说了些公司扣她钱之类的话,然后就过来一个男服务员反复暗示我,如果我们自带酒水的话,是需要付费的。

我:你要我们付什么费用?服务费?我们又没要求你提供什么服务。你是想逼顾客花钱?还是想偷顾客的钱?

见事情闹僵了,我就让他们打电话叫经理,一会儿,一个姓闵的主管就来了。

米恩:我们不允许你自带酒水。这是我们的规定。

我:哦,我刚才说了,你们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我没必要遵守这样的规定。

敏:但是如果你在这里花钱,你就必须遵守我们的规则。

我:谁说的?那你再说一遍,我会录下来的。(拿出手机,调到相机功能)

敏:你可以录音,但我得告诉你,这是公司的政策,你可以投诉我们,甚至可以告我们上法庭,我们只是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就算最后要我们承担责任,那也是公司的责任。

我:我告诉你,既然是我带进来的,就不可能把它拿走。如果你坚持,我出面干预,问题就不再是小抱怨了。

Min: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把它放在我们柜台,我们帮你保管,然后你走的时候再把它拿走。(注意,这家店管理混乱,前后矛盾,之前有个服务员找我要钱,现在这个叫Min的主管强迫我保管。)

我:为什么?我不想留着,留着的前提是我跟你建立了合法的保管合同关系,现在就是不想跟你建立任何合法的保管合同关系。那又怎么样?你要强行扣留客人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扣留客人的财物?

米恩:我不是说我要保留你的东西……

我:那我就不给你了,你想抢吗?抢劫是犯法的,你考虑清楚再回答,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着呢。

敏:我不是故意要偷你的东西。我们只是帮你保管而已。

我:我又没让你留着,我又没授权你给我留着,你有什么资格给我留着?你要是想拿走,那简直就是抢啊,对吧?我就是没给你,你来抢啊?

敏: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你什么意思?我们订了包间,开始唱歌了,你是想赶走客人吗?你是想拒绝付钱吗?

敏:我没说要赶你走,也没说要拒绝消费……

我:你提供服务,我们付服务费,现在我们跟你有服务合同,现在分分秒秒都是收费的,你现在不给我唱歌,是不是要违约啊?我不想跟你浪费时间。

敏:……你正在录音,不要一直问我问题。

我:我是在坑你吗?我问你问题不是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吗?还是你想干什么?你还觉得“不许带饮料零食进来”是所谓的公司规定合法合理吗?不然你为什么一直缠着我不让我进去唱歌?

敏:不是我不让你唱歌……

我:那好,既然你不禁止我们唱歌,那就最好了!我要进去了,请不要跟踪我或者骚扰我们,否则,你和贵公司将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

然后我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然后就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吵架的时候,一个胖同事出来要买啤酒装模作样,我劝他进去,我说我去外面给他买啤酒,他干嘛来这里?自己买吧,这里啤酒那么贵,真不信他今天敢逼我喝。

我进去之后,我们又唱又跳,玩得很开心。没过多久,一个韩国同事跑出来了,一会儿又回来了。他告诉我,不买别人的东西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想在这里买点吃的,就问主管,KTV里哪里有卖吃的。姓闵的主管说,没事的,你不用买。

我哈哈大笑,同事说:“我本来是好心想买的,他说不买也没关系,那我就不买了。”

之后一切都很顺利,因为第二天早上要开庭,所以一晚上就没唱歌了,晚上11点唱完就回家了。

所以,趁记忆还清晰,我还是想把这个写下来。“禁止自带饮料和零食”的告示,目的就是迫使消费者在需要的时候只在店里消费,而不是在外面消费。饮料和零食要贵n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

店铺这种公告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因此无效。

其中,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种类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服务,在提供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辨别、选择;

第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捆绑销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根据2014年3月15日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做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少或者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不得因其内容无效。

KTV禁止携带酒类饮品入内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所以下次我们选择去KTV时,如果看到店内有“禁止携带酒类饮品入内”这样的告示,作为拥有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对不公平的条款说不,捍卫自己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