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KTV资讯 > KTV知识库 修水县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查办多起民生领域违法案件
修水县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查办多起民生领域违法案件

修水县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查办多起民生领域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17 21:22:18

详情内容

点击上方蓝色字“修水县市场监管”即可关注我们!

今年以来,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按照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处“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局牵头,联合各分局(站)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性质严重的违法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张某、黄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2021年3月1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修水县黄岗镇一村民家中设置胶水作坊,涉嫌非法生产、销售胶水。现场检查发现,张某、黄某生产经营场所内设有私自印制的制作商标的模板和生产产品的灌装机、包装机、喷码机、封口机、电子秤等设备,物品堆放有生产加工原材料、半成品、带有假冒商标的成品以及印有假冒商标的商品外包装。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货物邮寄清单和调查询问了解到,这些原材料、半成品、带有假冒商标的成品以及设备设施是通过原厂调拨、网络购买等多种方式购得,将他人注册商标的假冒商品通过淘宝网店、微信等平台销售。

酒水灌装机械_酒水灌装机生产线_酒水灌装机

当事人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的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品牌有德福康、摩力克(111B)、(贝莱尔)T&D、日本、贝尔佐纳、道康宁、可赛新等40个品种,每个品种有多个型号,总价值估算为.5万元;通过淘宝销售的道康宁DC7硅脂魔克3支,销售金额为330元;此外还有内外包装纸、品牌识别标签、灌装机1台、封罐机1台、喷墨打印机1台、压接机1台、空压机1台等91个品种的商品,这些商品的价值暂时无法估算。

涉案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案物品数量巨大,涉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案中,张某、黄某在乡镇居家生产、储存侵权商品,隐蔽性强。假冒品牌胶水以假乱真,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的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侵权产品种类多。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随后展开刑事侦查,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卢某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1年4月25日,我局接到举报,修水县伊宁镇某居民区车库内堆满了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酒类饮料、食品等日用百货商品,经现场检查,在车库及现场车辆内发现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包括三批次牛栏山陈年白酒42°1488瓶、两批次牛栏山新一代陈年白酒43°共计732瓶、江小白(纯高粱酒)168瓶、中国金酒35°696瓶。2021年4月26日16时,卢某驾驶面包车到物流点提货。 42度白酒50箱(每箱两瓶,每箱12瓶),共计100瓶。我局已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全部强行扣押。权利人金牌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上述中国金牌白酒为:该产品非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权利人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认定上述牛栏山牌白酒为侵犯我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该酒非我厂产品。

通过鲁某提供的个人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及交易记录,以及我局对当事人的询问记录,可以证明上述三类四品种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共计销售金额为元,未售出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价值为元,商品价值合计元。由于江小白牌酒注册商标权利人并未出具鉴定报告,因此无法认定鲁某涉嫌侵犯江小白牌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事实。综上,可以认定上述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共计销售金额为元,未售出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价值为元。

由于涉案当事人违法销售金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将此案立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者对假冒商品的识别能力不强,维权意识淡薄,近年来这些地区成为假冒商品的高发区,本案中,卢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还误导了消费者。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与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形成联合执法力量,成功捣毁了售卖假冒白酒的窝点,进一步净化了当地的白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