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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处理不当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快来看看如何调整

业务招待费处理不当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快来看看如何调整


发布时间:2024-10-05 2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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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招待费用是公司业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有,比如宴会、工作餐、礼品等。但是,很多公司在商务招待费用的处理上经常出现问题,而且存在很多风险。小心点,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近期小编就看到了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调整而导致商务招待费、赠送客户礼品等被认定逃税的真实案例!又该如何调整呢?赶紧跟随小编来看看吧!

01

商务招待费被查!确认偷税漏税

处罚理由:

某公司2012年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0.30元,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作调整。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元,业务招待费限额人民币2,897.09元(×0.5%)。还列出了差旅费进入非公司的费用为1,400元,报告的应税收入总额为0.21元(.3-2897.09+1,400);

2013年,差旅费6219元计入非公司费用,少报应纳税所得额6219元;

2014年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其中购物卡费用7000元,用于外部单位赠与个人,“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年度所得税汇缴期间未进行任何调整。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元,业务招待费限额为人民币 4,​​090 元。同时,差旅费计入非公司费用77元,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减去77元;

2015年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进行调整。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659元。业务招待费限额为人民币1,659元。同时,差旅费中还包含非公司费用2192元。无合法证据列明差旅费,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少人民币的;

2016年,无合法证明列支差旅费5000元,少报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

处罚结果:

单位多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977.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扣缴的税款;未扣缴或者应收而未征收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处以扣缴义务人应扣或者应收未征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应扣个人所得税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700.00元。上述罚款总额为6677.46元。

编者解读:

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

1.业务招待费,超限额扣除

如上述案例,税务局明确标注业务招待费限额为xxx元,但公司在缴纳年度所得税时未作任何调整,业务招待费大大超出限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所得税法的5%。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

2. 赠送购物卡等礼品无需代扣代缴个人税。

随着假期的临近,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提供福利,有的公司还会给客户赠送礼物(比如购物卡等),以维持客户关系;

但无论是向其他单位的员工赠送购物卡等礼品,还是向本单位的员工发放购物卡等礼品,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的,可处以50%以上3倍的罚款。以下罚款。

3、非公司员工的费用计入差旅费

举一个错误的例子:某公司邀请客户来公司参观,支付了客户的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并将这些费用计入差旅费。

事实上,邀请客户参观公司是典型的商务招待行为,因此相关费用应计入商务招待费用。

那么什么时候应该计入差旅费呢?例如:A公司员工访问B公司时,其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均由A公司承担,由于属于公司内部人员发生的费用,此时应计入差旅费。

实践中,公司经常承担非公司员工的费用,并将其计入差旅费。正如上述案例,他们很可能会因此受到惩罚。

02

公司购买购物卡用于娱乐和礼品,

如何处理账务?

业务一:

1、案例:

我公司购买了一张5000元的购物卡,并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及充值”,税率为“不含税”。

2. 账户处理:

借款:预付账户-预付卡5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5000元

3、温馨提示:

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二:

1、案例:

我公司利用购物卡向员工发放春节福利。 10名员工每人获得一张价值500元的购物卡。

2. 账户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5000元

贷款:预付账户-预付卡5000元

3、温馨提示:

(1)附件可包括购买购物卡的发票复印件和员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表;

(二)属于个人福利,应当计入当月工资,并按照“工资薪金”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业务三:

1、案例:

商贸公司酒水的税率_酒水商贸公司的税率_酒类贸易公司涉及税种

我公司利用购买的购物卡作为社交招待费用赠送给客户,以维持客户关系。

2. 账户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00元

贷款:预付账户-预付卡5000元

3、温馨提示:

(一)凭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礼券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二)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5‰。

业务四:

1、案例:

我公司将购买的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以礼品的形式赠送给顾客。例如,如果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则可以赠送一定数量的预付卡作为礼物。

2. 账户处理: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用5000元

贷款:预付账户-预付卡5000元

3、温馨提示:

(一)非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无需考虑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2)销售时赠送给顾客。例如,如果达到一定的销量,就可以赠送一定数量的预付卡。这时,您应该依靠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和相关礼券来计算销售费用。 - 促销费在税前扣除。

业务五:

1、案例:

我公司使用购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并获取办公用品清单。

2. 账户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5000元

贷款:预付账户-预付卡5000元

3、温馨提示:

购买办公用品时,可凭采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该项目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03

企业招待礼品外购饮品的财税处理

1. 账户处理

公司采购酒水用于招待、赠送礼品,会计记录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

(一)一般企业购货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立即使用:

1.为了娱乐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取得专用发票税金总额)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注:购买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它可以记录在总价和税金中。只需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看认证即可,不予扣除。

2. 赠送礼物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商业企业采购货物时,还从仓库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为了娱乐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赠送礼物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税务问题

(一)增值税

1.用于娱乐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简易计税法税目、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

纳税人的社交娱乐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购买娱乐性饮料属于上述“社交娱乐支出”,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进项税额已抵扣,则必须将进项税额转出。

2. 赠送礼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销售货物: (八)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者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商品。

因此,购买酒精饮料送礼应视为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购买用于招待、赠送礼品的饮料,虽然核算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中,但增值税处理不同,需要特别注意。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因社会招待、对外捐赠(赠与)等方式转移资产时,也是一种捐赠),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且未内部处置的资产,应视为销售,按规定确定收入。

因此,如果公司购买酒类用于娱乐或礼品,则必须将其视为销售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然,业务招待费需要根据税法进行调整,不能在税前全额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往往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各位,你们应该认真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要片面地理解它。

商务招待是大家一起吃喝的,不能量化到个人,所以商务招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林儿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季度视频解读会上答记者问:对发放给个人的福利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由雇主提供,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但对于集体享有、不可分割、不量化到个人的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回答网上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原则,向个人支付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原则上,对集体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用于赠送礼品,则涉及个人所得税,应按“意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相关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74号) 《2019年税务总局》)规定:

企业在业务促销、广告等活动中向公司外部个人随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公司外部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赠与收入,按照“附带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消费券、代金券、优惠券、优惠券等赠品以及企业给予的价格折扣或者折扣等赠品除外。

前款所称赠品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览赠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计算(财税[2011]50号)。

我们都知道,现行自然人税收管理制度的扣缴端必须落在具体个人身上,每个个人都需要一个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申报号码。

当然,送礼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获得这个ID号的,那怎么办呢?

税务局也给你想好了。

新的扣缴客户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增加了偶发所得申报,并可选择偶发所得汇总申报选项。即企业向不特定对象随机赠送礼物或发放红包时,可以合并申报个人的附带收入。缴纳所得税时,您无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摘要申报页面如下:

所以,一切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如果您赠送礼物没有预扣税,那么您必须自己承担风险。当然,很多企业不会这样做,但是如果税务局要检查,那么肯定是依法检查。个人赠与税相关法律法规如上所述。

04

用于招待、送礼的企业外包礼品结算如何调整?

案例分析:小编所在的贸易公司向客户赠送库存礼品。礼品购买价格为5万元(不含税),适用税率为13%。

(1) 购买时

借用:库存物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2) 作为赠送给顾客的礼物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编者提示:企业所得税被视为销售报表调整,无需进行会计调整。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入收入和成本。

企业所得税应视为销售额。有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会出现税收差异。汇算清缴时,需填写《视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填写数据如下:

这里,由于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是相同的,所以最终不会影响税收调整,但数据仍然需要报告,因为营业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所以填写完整对企业是有利的。

若编辑当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业务招待费为人民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未作视同销售调整的,当年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0.05%*=50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未作视同销售额调整的

本年度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0.05%*(+)=75元。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发生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额(营业收入的5‰。

资料来源:税务师顾姐、猫叔谈税务、蔡家教育、二哥税务思想、国家税务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