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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888 元团购新开元大酒店,结账时竟被收取 100 元酒水服务费

花 888 元团购新开元大酒店,结账时竟被收取 100 元酒水服务费


发布时间:2024-10-27 19: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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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888元参加了新开元酒店的团购活动。结账时发现饮料服务要另外付100元。昨天,陈女士通过本报维权热线联系的市长热线反映,上塘路新开元酒店向她收取100元“服务费”,她无法接受。

团购自带饮品需加收100元服务费。

“昨晚,我和亲戚朋友去了新开业的新开元酒店,团购888元。”陈女士说,团购不包含饮料,所以她父亲自己带了饮料。但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一行人吃完饭后,当陈女士准备退房离开时,却发现账单上多了100元的服务费。服务员说这是外面饮料的服务费。陈女士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服务员要求酒店经理出面争辩。酒店经理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并要求陈女士支付服务费。

为了证实陈女士的说法,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店一位姓施的经理。服务员经理恰好是处理此次纠纷的酒店负责人。他说:“当时我们的服务员看到他们的一位男客人拿着红酒进来,就提醒他,自带酒要加收100元的服务费,客人也同意了我们的做法。”

消费者是否知情已成为最大的争论点。

随后,服务员经理还展示了酒店的菜单。在菜单上,记者发现,上面确实有这样的说明:包间、大厅、宴会厅自带饮品,需收取服务费。价格:白酒、红酒每桌加收100元服务费。

不过,这两点都遭到了陈女士的反驳。

陈女士说:“昨天,我父亲带了红酒进来,当时没有人提醒我们。而且,我们当天用的是网上购买的888元消费套餐,每道菜都有详细说明,所以,我们没有‘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看菜单点其他东西,我们没有在菜单上看到任何关于自带饮料要收取服务费的通知。”

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上陈女士的父亲陈叔叔,他说。

陈叔叔回忆说,没有人告诉他要额外收取100元费用。

“一开始我不但没有提,而且我记得我们吃饭的时候,想开一瓶红酒,就向酒店服务员借了一个开瓶器。当时,服务员爽快地借给了我们。”完全没有提及服务费。”陈叔叔说道。

酒店如需收取服务费需提前告知您

记者咨询了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毛长伟。他表示,收取服务费不能笼统地说合法或不合法,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酒店应在商店和菜单等显着位置告知消费者一些收费条款。如需收取服务费,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

他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正式条款、通知、声明、门店告知等方式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少、免除经营者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不得采用正式条款和技术手段强制执行。”

“如果陈女士对酒店的做法不满意,也可以向我们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我们可以帮助调解此类消费纠纷。”毛长伟说道。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浙江元首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表示,如果酒店服务员在就餐前提醒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就相当于达成了某种协议。但未经消费者同意就收费是不合理的。此外,不仅在自己的菜单上,在团购网站上,酒店也应明确注明酒店消费,自带酒水将收取相关费用。缺乏标志就相当于承认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