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江法院结合审判实际,采取证据引导+“要素为本”审判的方式,7天内审结16起涉及KTV侵犯复制权、放映权纠纷案件,实现了审判效率和效果的双重目标。
病历
某影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16家KTV场所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娱乐场所卡拉OK点播设备向不特定公众提供影像。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专有权。经许可即可使用。影像公司认为16家KTV场所侵犯了其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6家KTV场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该系列案件立案前,柳江法院向原告发布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举证指南》,帮助当事人根据指南进行随身查询、准确提交证据。负责该系列案件的法官收到该批案件后,会向各方当事人发放案件要素表,由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有争议的事实要素进行集中审查,提高庭审效率。庭审结束后,他整理了庭审要件表和争议焦点,并以“初审”判决书的形式作出了判决。
问

什么是“基本”判决书?
与传统裁判文书不同,这份“要素化”裁判文书内容更加精简,裁判要素更加清晰。可以大大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在大量同质化的侵犯作品展示权的案件中,只需规范并列出即可。有了关键要素信息,就可以清晰地梳理案件事实并得出判决结果,减少判决中冗长的推理部分。
该批案件的快速审结,是柳江法院推广知识产权案件取证指南、简化法庭程序、创新文书书写方式、简化裁判文书格式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法院将结合具体审判实践,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要素化”审判,简化法庭审理程序和文书样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知识产权优化配置提供服务审判资源,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多创新举措。

贡献者 |综合法庭 魏立宇
01
02
03
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