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餐厅如果外购酒水后直接进行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后未进行加工就直接销售,那么应该如何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呢?
回答
依据《》(该文件由财税〔2016〕140 号发布且经财税〔2023〕51 号修改)
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所销售的外卖食品,要按照“餐饮服务”来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读解释,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其增值税政策与堂食相同,都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来缴纳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外卖食品”,仅仅是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而对于餐饮企业把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没有进行后续加工就直接和外卖食品一起销售的情况,应当依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4年第41号)
第十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为百分之十三;纳税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税率为百分之十三;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百分之十三;纳税人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邮政服务,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纳税人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1 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纳税人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除了本条当中的第一项规定、第二项规定以及第五项规定之外,其税率为百分之六。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若发生两项及以上的应税交易,且这些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那么就应当分别对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进行核算;倘若没有分别进行核算,就应当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95〕财税字第52号)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
农业产品指的是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所生产出来的各种植物以及动物的初级产品。其征税范围涵盖了以下内容: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含人工种植以及天然生长的各类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的征税范围如下:
(一)粮食
还包含经过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例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米粉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作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指的是可以当作副食的草本植物以及木本植物的统称。这类货物的征税范畴涵盖了各种各样的蔬菜,还有菌类植物以及少数能够当作副食的木科植物。
蔬菜经过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进行加工,腌菜、咸菜、酱菜以及盐渍蔬菜等,它们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被制成罐头,罐头是用金属罐、玻璃瓶或其他材料包装,且经过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这类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烟叶
烟叶指的是各类烟草的叶片以及经过初步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畴涵盖了晒制的烟叶、晾干的烟叶以及初次烘烤的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初烤烟叶,指的是由烟草种植者直接进行烤制的烟叶。并且不包含专业复烤厂所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也就是茶青。同时,它还包括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而成的茶。本货物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各种毛茶,像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包括可供食用的果实,像水果这类;还有果干,例如荔枝干、桂园干、葡萄干等;以及干果等;同时包含果仁;还有果用瓜,像甜瓜、西瓜、哈密瓜等;另外还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园艺植物经过冷冻、冷藏以及包装等工序进行加工,这类园艺植物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指的是那些被用作中药原药的植物,这些植物包括它们的根、茎、皮、叶、花以及果实等。
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出来的片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出来的丝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出来的块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出来的段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指的是主要用于榨取油脂的植物的相关初级产品,包括根、茎、叶、果实、花以及胚芽组织等。例如菜子(包含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指的是那些可以利用其纤维来作为纺织原料的植物,比如棉,这里的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也可以利用其纤维来作为造纸原料的植物,像大麻;还可以利用其纤维来制作绳索的植物,例如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麻纤维经脱胶后的洗麻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指的是乔木这类植物,还有灌木以及竹类植物,同时也包含天然树脂和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含以下这些方面:
原木指的是把砍伐倒下的乔木,去掉其枝芽、梢头或者皮后得到的乔木、灌木,同时也包括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原竹指砍倒的竹去掉其枝、梢或叶的竹类植物,也指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天然树脂指的是木科植物的分泌物。这类分泌物包含生漆、树脂以及树胶等。例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其中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其他林业产品指的是除了前面所列举的那些林业产品之外的各种林业产品。像竹笋、笋干属于此类,棕竹也在其中,还有棕榈衣,以及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也都属于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包含除上述列举植物之外的各类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例如树苗是其他植物之一;花卉也属于其他植物;植物种子同样是其他植物的范畴;植物叶子属于其他植物;草是其他植物;麦秸属于其他植物;豆类属于其他植物;薯类属于其他植物;藻类植物也属于其他植物。
干花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干草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薯干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干制的藻类植物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含着人工养殖以及天然生长的各类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的征税范围如下:
(一)水产品
水产品包含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涵盖鱼,还有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等。同时也包括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并且包含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以及包装后的水产品。
未加工成工艺品的珍珠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指的是通过人工进行饲养以及繁殖而获得的,还有通过捕获方式得到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兽类、禽类以及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含整块或者被分割的鲜肉,还有冷藏或者冷冻状态的肉以及盐渍肉。同时,也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这些组织。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像腊肉、腌肉、熏肉等这些都是。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税范围。
蛋类产品指的是各种禽类动物以及爬行类动物所产的卵,其中包含鲜蛋和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鲜奶,指的是各种哺乳类动物所产的乳汁,以及经过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而生产出来的乳汁。
鲜奶加工而成的各种奶制品,像酸奶,属于此类;奶酪,属于此类;奶油,也属于此类,它们都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指的是从各种动物身上直接剥取下来的皮,这些动物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并且这些皮是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生皮、生皮张会被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进行浸泡、刮里、脱毛等处理,之后还会被晒干或者熏干。如果这些生皮、生皮张未经鞣制,那么它们就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毛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指的是除上述列举之外的兽类的其他组织、禽类的其他组织、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还有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其他动物组织包括动物骨、壳、兽角,还有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以及蚕种等。
综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餐厅存在两种销售情况。其一,外购酒水后直接销售;其二,外购农产品未加工就直接销售。对于这两种情况,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那么就需要从高适用税率。其中,外购酒水按照销售货物来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而外购农产品未加工直接销售则按照销售农产品来适用 9%的增值税税率。农业产品包含种植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初级产品,包含养殖业生产的各种动物初级产品,包含林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初级产品,包含牧业生产的各种动物初级产品,包含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初级产品。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餐厅若外购酒水后直接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未经过加工就直接销售,那么这些情况适用 3%的增值税征收率。
来源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以及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文号为财税〔2016〕140 号,该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 2024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该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1995 年 7 月 1 日印发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其通知文号为〔95〕财税字第 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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