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引下,消防部门明确阻滞环节所在,进行执法服务的创新,全力挖掘潜力提升效率,在便民利民方面下功夫,给市民群众送去改革带来的好处,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01 取消了!
2020 年 7 月 6 日开始,消防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同时,正式废止了原先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方式。
02 确定了!
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其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可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场所所在地的消防行政服务窗口进行登记。然后,向社会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并愿意承担违法承诺的法律责任。最后,消防部门会对符合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消防公众服务网进行公告。
03 减负了!
此次改革对证明材料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精简。明确了办理流程,明确了具体事项,也明确了服务措施。对于能够通过部门数据交互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全面推行了“消防网上服务”小程序及 APP,使得办事可以在“指尖”上灵活办理。
登录后仅需登记以下资料,即可完成办理
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场所平面布置图;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变更名称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时,应当重新作出承诺并登记第 6 项材料相应内容。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正式实施了。在实现“全程网办”以及“一趟不用跑”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压减了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把消防执法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到了企业,也落实到了群众身上。
04
缩小了!
此次改革把原来办理对象的范围进行了缩小。缩小后的范围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场所。
何为公众聚集场所?范围包含宾馆,包含饭店,包含商场,包含集贸市场,包含客运车站候车室,包含客运码头候船厅,包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包含体育场馆,包含会堂;包含影剧院,包含录像厅,包含礼堂等演出、放映的场所,包含舞厅,包含卡拉 OK 厅(含具有卡拉 OK 功能的餐厅)等歌舞娱乐的场所;包含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的场所;包含游艺、游乐场所;包含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的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
05 更快了!
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后,消防部门就不会再去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了。为降低群众开办企业时的沟通成本,支队走访了市审批管理局并函告公安、教育、民政、文旅等单位。明确群众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不再是相关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在消防部门快速办理的同时,提升了群众“一件事一件办”的时效性。
06 看清了!
消防救援支队为切实保障公众的消防安全利益,将公众聚集场所中符合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范围,对其实施“双随机”抽查,以此切实督促社会单位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若单位和个人做出虚假承诺,就将其列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对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07 记住了!
并且严格落实了全程记录和执法公开。
还有疑惑?不要慌!
可以拨打 0592 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各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窗口进行咨询。同时,还可以前往各行政服务中心的消防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申报。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会热情地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