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KTV往往成为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的娱乐天堂。但鲜为人知的是,KTV播放的音乐同样受到版权保护。若未获得相应授权擅自播放,则可能面临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玉龙县检察院在本年度处理了一宗涉及KTV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争议案件,该案涉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永胜县一KTV提起的诉讼。该协会指控该KTV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自开业至取证期间,以盈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了音乐作品的放映服务。法院裁定该KTV必须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然而,由于经营者王某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时间持有不同意见,他拒绝执行判决。在案件经过再审并被驳回之后,王某于2025年初抵达丽江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地玉龙县,并向玉龙县检察院提出了检察监督的申请。
玉龙县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负责的检察官立即对案件细节进行了细致的整理。他们发现,案件的关键问题集中在KTV的正式营业时间上。为了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察官们特地前往永胜县进行了实地调查。他们查看了工商注册、消防安全许可以及疫情期间的停业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向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进行了咨询,以确定KTV实际开始运营的具体时间。承办检察官与永胜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寻求协助以开展调查,以确保所收集的证据既准确又全面,从而为后续的和解引导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石。
经过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若仅按常规流程机械处理,很可能会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并给当事人带来额外的诉讼负担。因此,案件的处理应当以解决争议、实质性解决问题为核心,检察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引导方式来推动和解工作的进行。
承办检察官与永胜县检察院共同聆听王某所面临的难题和请求,同时向王某阐述法律原则及道理。与此同时,他们还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解决方案进行磋商。经过多次耐心而细致的交流,双方终于初步形成了和解的共识。
为加强成果的稳固,玉龙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听证会,并邀请了听证员们加入。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双方当事人也各自充分表达了立场。听证员们针对案件的争议点对双方进行了提问,经过核实事实、辨明是非之后,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个人见解。最终,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三万七千元,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法律不是冰冷条文,而是带着温度的解决方案。”
在本案中,玉龙县检察院坚持“高质量高效能处理每一起案件”的原则,灵活运用调解策略,成功解决了双方的争执。从原本的对立对抗到最终握手言和,检察机关凭借其法律智慧捍卫了公平与正义,以温情的方式平息了纷争,为知识产权的维护提供了坚实的检察支持。
检察提醒
丽江市检察机关向KTV经营者发出提醒,务必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积极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具备合法授权的机构申请授权,保证经营场所播放的音乐作品符合法律法规,携手打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和谐社会氛围。
供稿|玉龙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