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KTV资讯 > KTV知识库 KTV部分必点歌曲被下架,音集协为何发此公告?
KTV部分必点歌曲被下架,音集协为何发此公告?

KTV部分必点歌曲被下架,音集协为何发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08:10:49

详情内容

中国之声11月6日传来消息,据《新闻纵横》报道,对于热衷于在KTV高歌的麦霸们来说,近期在挑选歌曲时是否留意到,一些熟悉的曲目已不再出现?近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并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以及卡拉OK经营者必须在10月31号之前,对超过6000部音乐电视作品进行删除,或停止向消费者提供。

翻阅这份歌曲列表,诸如《十年》、《K歌之王》、《我可以抱你吗》、《死了都要爱》等曲目悉数在列,无疑对那些热衷于K歌的朋友们的表现造成了不小的限制。如此一来,音集协为何会发布此类通告呢?记者在昨晚对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独家访谈。

“删除歌曲,依法依规。”

在公告中,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出,为了减少已获本协会授权的使用者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要求卡拉OK设备制造商及向音集协缴纳费用的卡拉OK商家,务必在10月31日之前,将公告附件所列的音乐电视作品予以清除。自11月1日起,若因未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而引发权利人提出权利主张,使用者将需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件中列出了6609部需撤下的音乐电视作品,记者注意到,诸如陈奕迅的《十年》和《圣诞结》、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等广为人知、在KTV中几乎人手一歌的热门曲目,同样被纳入了“下架”名单之中。

周亚平,这位知名音乐人和音集协的代理总干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回应:对于删除歌曲一事,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根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条款,音集协仅有权代表其会员所授权的作品颁发许可。而此次公布的6000多首作品的著作权拥有者并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的这一行为是遵循法律法规、履行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正当举措。

周亚平指出,集体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是,管理组织必须依据权利人的授权来进行管理。若权利人未给予授权,管理组织便无权进行管理,亦无权对场所进行授权。面对这种情况,场所仅有两种应对方式:一是直接与权利人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以获取授权;二是选择撤销相关内容。若场所无法联系到作者或作者拒绝授权,唯一可行的办法便是删除相关内容。因此,我们提出撤销之请,这完全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事,并且涉及这6000多首作品的诉讼已经广泛展开。

“音集协”的功能究竟是什么?

众所周知,KTV等娱乐场所在使用音乐作品时,需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然而,面对众多KTV经营者和音乐著作权人,如何实现一一对接授权成为一大难题。为此,在国家版权局的批准下,音集协于2008年应运而生。KTV经营者只需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按照曲库管理规定合法使用作品,便有可能一次性解决所有法律风险。

周亚平指出,我们的作用在于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用户和版权方通过我们的机构连接起来。版权方将他们的权利交予我们,我们再向分散的用户进行授权。在收回权利后,我们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权利分配给版权方。这正是我们集体管理组织所承担的功能。而在KTV这个市场中,其设计初衷正是为了方便地实施集体管理制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常亚春进一步阐述,采用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提升版权管理的效率:

歌歌ktv团购_KTV歌曲下架 音集协公告 6000多首歌曲删除

常亚春提到,面对众多作者、作品以及需求,如何实现双方的有效对接,实属不易。借助这个集体管理组织,寻找和构建渠道则相对简便。以KTV为例,直接与该组织打交道,操作起来更为便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认为:

孙国瑞指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加入组织的初衷,无论是作为代理人还是受托或受信托,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责在于代表会员维护权益,因此首要任务是确保著作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权利人退出“音集协”的原因

据调查,目前加入音集协的版权持有者涵盖了环球、索尼、华纳、滚石、福茂等多家知名唱片公司;其曲库中收录的歌曲数量超过十五万首。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要求下架的6000余首作品中,其中超过半数确实由音集协负责管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最终选择退出了该协会。

周亚平表示,实际上这6000多首作品中,原本有3000到4000首是由我们协会负责管理的。然而,随着权利人的退出,他们不再允许我们进行管理。他们认为,我们给予的分成较少,如果他们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反而能获得更多的赔偿。举个例子,若有人起诉了100首歌,他们或许能获得10万元的赔偿。在利益考量下,权利持有者面临多种选择,其中一部分人可能认为,不如直接退出贵协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实际上,之前KTV因涉嫌侵犯音乐版权而面临诉讼的情况并不罕见。2017年,四川某地区就有22家KTV因侵权问题被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每首侵权音乐需赔偿260元。针对权利人选择退出,常亚春进行了如下分析:

常亚春表示,作者可能并不清楚自己的歌曲被使用了多少次,以及一年能获得多少收益。因此,尽管KTV里这首歌可能非常受欢迎,作者可能感觉自己的收益要么很少,要么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或许应该与会员们商讨并制定相应的章程或内部制度,以便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并认同的分配模式。通过集体组织来行使权利,对大家来说可能更为便捷。

音集协:“下一步将依靠平台建立更透明的授权收费和分配体系”

相较于十年前年轻人热衷于前往KTV的热闹场面,KTV市场近些年正慢慢呈现出衰退趋势。在一些城市,即便KTV下午时段的上座率能达到六成,消费群体中超过一半的顾客却是平均年龄高达65岁的老年人。团购活动使得人均消费往往不超过10元。此次从架上撤下热门金曲,无疑会对整个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音集协宣布,未来将依托平台构建一个更加透明的授权与收费、分配机制,确保作品的权利所有者能根据作品的受欢迎程度获得相应的收益,以此激励更多优质作品加入音集协管理的曲目库,进而激发消费者在KTV中的消费积极性。

周亚平表示,不得不舍弃这6000多首歌曲,这实属无奈之举,也是痛下决心。作为一家集体管理组织,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能容忍侵权行为,以免频繁遭受版权方的诉讼。尤为关键的是,我们采取这种措施,旨在规范曲库管理,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吸引版权方重返。同时,我们也在持续优化收费和分配机制,不断推动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