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亦不可强制附加不合理的购买条件。
也就是说,您享有携带酒水进入KTV的权利,KTV的员工无权加以阻止,更别提搜查您的随身物品了!费用标准由商家自行设定,消费者只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然而,商家在顾客消费时将消费与服务绑定,这本身就是商家的问题,更别提法律还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了。
最后,北京智光律师事务所想告诉大家的是:
若在KTV场所目击告示标明禁止自带饮品,此举即已触犯法律!欢迎拨打举报电话。
若KTV的工作人员在您进入店内后与您进行商议——请注意,这里的商议并非强制或威胁——建议您不要携带自备酒水,这种情况并不会触犯法律。

若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内心深处以及实际行动中坚决反对这种违法且不合情理的现象,那么终将迎来这一现象的根本转变。
明德崇法 笃行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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