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25日刊文(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者 陈子彧)报道,福州市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福州一家KTV没有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识,同时也没有公示文化管理机构的投诉联系方式,这一行为触犯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的相关条款。
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影像记录,同时对该KTV的掌管者展开深入查问。该掌管者坦白了违规行为。考虑到该KTV的违规情形较为轻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1条的相关条款,要求其进行纠正,并且立即实施告诫。
案例点睛: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作出规定,经营性场馆必须在公共区域、私人包间等显眼位置张贴包含防范毒品、禁止赌博、严禁卖淫嫖娼等信息的提示标识,同时标明公安机关与文化管理机构的投诉热线电话号码。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1条内容,若娱乐场所没有按照条例要求悬挂警示标志,或者没有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或限制进入的标识,那么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责令其进行改正,并且会发出警告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