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KTV能带吃的嘛”,其核心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对经营者格式条款有着限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当中规定,经营者不能够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及店堂告示等形式,去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做出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行为,做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若KTV禁止外带食物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那么其需要满足“显著提示”以及“内容合理”这两个条件,若KTV没有把规定显著公示一下,比如说仅仅是在偏僻的角落张贴,又或者规定没有说明合理的理由,那就是仅仅为了垄断自身餐饮销售,那么该条款就有可能因为“不公平、不合理”而被认定为无效,这样消费者就有权携带符合常理的食物进入KTV。
下一篇:可在线预订税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