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国内多个大型连锁KTV接连关门撤铺, 引发了各地群体的话题热议。可笔者游走在北京那几家极少的KTV摸排知晓后, 应对低的市场局势, 一些KTV却把饮食方面的苛刻条款当成了获取利益的方式。
笔者步入了房山区良乡的某家KTV, 刚推开门进入大厅就瞧见醒目立着的“禁止携带酒水”的告示。后来问及前台, 我方再次证实不允许带各类酒水进入包房后, 提于包中的饮用水也被工作人员迅速收走。笔者想问个缘由, 相关工作人员却称这是规范、“此处设有零售亭, 需要时可去那里选置食品”。
家处良乡大学城附近的谢先生告知笔者: 这片区域的量贩式KTV基本都禁止顾客自行携带酒水饮料, “店家一方觉得他们提前已经告知了消费者, 咱们在付费消费之前预先知晓相关要求, 这就不算违背既定规制。”除此之外, 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觉得禁止顾客自行携带饮品类酒水、设定包厢最低经营消费额度不属于苛刻不合理的不平等条款, “就算顾客的正当权益被损害, 也仍旧不明确该到哪里去寻求相关投诉渠道。”谢先生一脸无奈地如此表示。
禁止顾客将酒水自带进来, 本质却是为了自己获取收益。笔者借着实地走访的渠道观察后察觉, 很多KTV内部都设有小型商超, 宣传标榜的“平价货架”上售卖的食品酒水实际价格并不算亲民, 大抵相同质地的酒水相比外部的商超价格普遍贵了至少一倍还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不能够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 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能够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KTV消费者不过都是聚会娱乐罢了, 很多消费者为免娱乐情绪遭遇影响, 倒不愿“较起真来”, 由此造成消费者遭遇KTV霸王条款时集体哑口无言。“本来有亲戚朋友前来北京, 大伙同去KTV放松行乐, 也不想受那酒水之事叫大家玩得有半分不尽兴, 只是更多时候都是想着自身面子的缘故罢了”, 在大兴区的一间KTV, 自安徽来此地的周先生这么转告笔者。
有业内人士直言现今KTV经营发展确实面临不小困境, 靠设置最低消费、禁带酒水等霸王条款, 已变成行业潜规则, 亦是转型困境下不得已而为之, 来自互联网冲击是越来越大, 且同行之间利用团购优惠还自相残杀, 而房租与 相关成本是逐年上升的, 由於这一潜规则还一直无人出面监管, 反倒让KTV行业没了升级服务的改造推动力量, 长此以往的最终结果是饮鸩止渴。” 实习生是李颖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