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28岁的女性, 她去KTV喝酒, 喝了大概10多瓶啤酒, 然后她就喝醉了, 到了次日清晨的时候, 她醒过来之后发现, 自己在宾馆的房间里面, 而且全身赤裸。
这名女子名为小文, 她使用的化名, 在瓯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服装厂里做员工, 这是办案民警所作的介绍。7月19日的时候, 由于心情不好, 她前往位于梧田街道蟠凤村的一处KTV, 开了一个包厢。在包厢里面, 她独自一人买醉。到了当晚, 她接连喝掉了整整十多瓶啤酒, 结果当场就醉倒过去了。
直到次日清晨, 当小文醒来之际, 她发现自己身处KTV楼下某宾馆的一个房间内。此外, 她还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她回想起来, 自己在醉倒之前, 曾经给同事王某打过电话, 让王某来接自己。她心里认为, 是王某趁着她自己醉酒的时候, 侵犯了自己的。
但是, 王某表示说, 他确实接到过自己的电话, 骑车子赶到了KTV, 准备接自己离开。因为当时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所以王某就和KTV的经理石某进行了商议, 让服务员小文在包厢里面暂住一宿, 等醒过了之后再付钱。之后, 王某就骑车子离开了。
小文对于王某所讲述的那些话语, 内心之中抱着一种既不相信也不完全相信的态度, 随即拿起电话拨打了KTV经理石某的手机号码并向其求证此事, 但是石某却对相关的情况直接予以了否定的答复, 鉴于这样的结果, 小文于是便采取了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一行动。
在接到报警信号以后, 瓯海经济开发区的派出所民警就把石某带到了派出所这个地方去进行调查处理活动。
然后, 石某就向民警交代了相关的事实经过内容, 他表示说小文这个人其实是他送到了宾馆房间的, 并且他还在宾馆房间里面脱掉了小文的衣服, 其主观意图是想对小文实施强奸行为这种侵犯权益的事, 可是由于小文这个人在过程中进行了强烈的反抗举动, 所以他最终也就离开了那个宾馆的地方了。
目前警方已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针对石某实施该强制措施的原因是其涉嫌犯了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