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法防控疫情,《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批)》和《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现转发。 案件(第五批)》,请认真学习,吸取教训,未雨绸缪,依法办事,依法办事。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疫情防控工作
典型犯罪案件
(第一批)
案例一:田某某阻挠传染病防控——隐瞒武汉居住史致多人被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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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包
2019年12月22日,被告人田某某从山东济宁乘坐火车前往湖北武昌上班。 2020年1月9日,田某某乘火车辗转河南荆州、汉口、商丘等地后,返回山东省成武县大田集镇家中。 1月20日,田某某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到村卫生室就诊。 1月22日,田某某到大田集镇医院就诊,确诊为肺炎。 医护人员询问他是否有武汉居住史。 田某某隐瞒去过武昌、汉口的事实,谎称从石家庄回家。 1月23日,田某某到成武县人民医院就诊。 医护人员问他最近有没有去过武汉。 他还故意隐瞒去过武昌和汉口的事实,住进了医院呼吸内科的普通病房。 1月25日,医护人员得知其有汉口居住史,再次追问时,田某仍予以否认。 当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并被转至感染科隔离治疗时,他拒绝配合并要求出院。 . 1月26日,田某某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因田某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从武昌、汉口返家的事实,同病房共37名医护人员和患者被隔离观察。
裁判结果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在国家卫健委宣布采取防控措施后,明知是武汉旅行史而报告其武汉旅行史,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预防和控制针对 -19 的甲类传染病。 但他故意隐瞒,拒绝配合医护人员采取防控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风险,导致37人被隔离观察。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应予惩处。 田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据此,2020年3月1日,被告人田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2:马某某故意杀人案——持刀杀害防疫卡点两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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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包
2020年2月5日,云南省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安排,在该乡摩梭村委会与罗孟村之间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站。阿扎河乡委员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开展防控和监测工作、信息登记、监测和防疫宣传。 2月6日11时许,马某某驾驶摩梭村委会村民马某龙(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摩梭村委会疫情防控检查站,前往村民罗孟村委会马某光。 (另案处理)马某某在家吃饱喝足后,开车送马某龙等人到马某龙所在的KTV唱歌。 18时20分许,车辆抵达摩梭村委会疫情防控点时,马某龙下车拆除该点路障,与来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劝阻他。 在此过程中,马某某不满张某某(红河县财政局派出扶贫干部,39岁)用手机取证,遂拿起随身携带的小折刀向张某某冲锋。 某人胸腹连刺,继而将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李某某(红河县石头寨乡干部,50岁死亡)刺伤腹部,致使张某某及李XX被送往医院抢救。 那天死了。 经鉴定,张某某因胸腹被单刃利器刺伤致胸腹多脏器破裂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李某某因腹部被单刃利器刺伤,肝破裂出血而死。
裁判结果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中,无视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马某某在疫情期间杀害了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马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 他是惯犯,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虽然事发后马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因此已经投案自首,但其犯罪情节严重,不能从轻处罚。 据此,被告人马某某于2020年3月1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三:叶某某抢劫案——冒充疫情防控人员持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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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叶某提前到场,携带水果刀和透明胶带假装防疫到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小区和管控人员,以登记疫情为由欺骗社区。 居民赵某某(被害人,女)开门。 叶某某闯入房间,用胶带绑住并持刀威胁,强行向赵某某勒索8000元。 赵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再通过支付宝将2000元转入叶某某的赌局账户。 叶某某威胁赵某某不要报警后逃离现场。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叶某某冒充疫情防控人员,欺骗小区居民开门,并持刀抢劫了房子。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应依法严惩。 叶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据此,2020年3月4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案例四:刘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在公共场所编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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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4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暂住地,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微信编造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在公共场所通过咳嗽传播给他人的虚假信息,并发送发到另一个微信账号,并将聊天记录截图通过朋友圈、微信群、QQ群传播,直接覆盖2700多人,并被其他个人微博转发。 掌握信息后,公安机关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裁判结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信息。 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据此,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刘某某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例5:赵某某诈骗案——疫情期间假卖口罩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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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被告人赵某某谎称有稳定的医用一次性口罩和N95口罩货源,通过微信销售口罩,并将所得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在受害人催要口罩时,赵某某通过给受害人送零食拖延商丘ktv杀人案被害人,随后又更改了手机号码、微信等联系方式,致使受害人联系不上。 赵某某利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朱某某、周某某、王某某等人共计34.18万余元口罩。
裁判结果
安徽省淮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捏造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很大。 疫情防控期间,赵某某捏造销售疫情防护用品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依法严惩。 据此,于2020年2月25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案例6:孙某某、姜某某诈骗案——虚假慈善组织骗取疫情募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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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7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孙某某、蒋某某以“城市希望工程办”为幌子,预制印制虚假宣传材料3000份,在北京市西城区多处张贴、散发。和“市志愿者协会”,并以“为抗击-19募捐”为由,谎称联系了口罩等物资的购买渠道,意图骗取他人将善款转给孙某某。微信账号 当天16:00左右,孙某某、姜某某来到案发地,截至案发,孙某某的微信账号还没有转账款。
裁判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冒某慈善组织名义,企图诈骗公众和公众利益。以救灾捐款为由私有财产。 ,均构成诈骗罪。 孙某某、蒋某借抗疫之名实施诈骗行为,主观性很强,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严惩。 孙某某、蒋某开始诈骗,但因被及时抓获未能得逞。 属于犯罪未遂,与既遂相比,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于2020年2月28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7:叶某妨害公务案——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袭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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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日17时许,被告人叶某驾驶叔叔、弟弟经过湖北省崇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金堂镇韩泉村疫情检测点时,工作人员要求叶某等人检查体温。 叶某等人拒不参加考试,辱骂工作人员,并用车辆堵住考点。 被劝离后,工作人员报了警。 当日18时许,崇阳县公安局金塘派出所所长张某某带领民警万某、辅警蒋某等人到叶某家中传唤调查。 叶某不服,用拳头殴打张某、姜某。 等人及其亲属还推搡民警,阻止其依法传唤叶某。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姜某某均受轻伤。
裁判结果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管理,以暴力方式阻挠人民警察执行公务,造成两人轻伤。人们。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应依法严惩。 叶某供认不讳。 结合犯罪情节,于2020年2月10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案例8:唐某某寻衅滋事——疫情防控期间在医院暴力伤害医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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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某某酒后未戴口罩,前往江苏省建湖县上港镇曹沿口卫生院看望住院父亲。 因值班医生周某某在供氧病房提醒其戴口罩、不让其吸烟,唐某某不满与周某某发生争执,对周某某头部、面部、颈部进行殴打,并杀了他。 周某衣服破损。 随后,唐某某先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某、群众姚某某、唐某某。 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某、王某某、姚某某的伤势均为轻伤。
裁判结果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疫情防控期间在医院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3人轻伤。 唐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周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 据此,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唐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9:黄某某非法制造枪支,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自制枪支猎杀果子狸、果子狸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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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黄某某从他人处取得自制预充气气步枪1支、自制气枪1支。 2018年,他购置了射钉枪、钢管、准直器等部件,将射钉枪改造成了猎杀野兽的霰弹枪。 2019年5月至11月,黄某某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在东隐山猎杀疑似果子狸的野生动物4只(其中1只已被煮熟)。 黄某某于11月13日被抓获,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查获“速射”气枪一支、“图影”气枪一支、疑似射钉枪改装枪支、瞄准镜、94颗钢珠。 从亲属处查获黄某某猎杀的钉子子弹86枚、疑似果子狸3只。 经鉴定,三支疑似枪支均具有致伤能力,被认定为枪支。 其中,射钉枪改装的枪支是非制式枪,发射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子弹; 三只疑似果子狸,其中一只是果子狸,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外两只是浣熊(俗称果子狸),属于对国家或国家有利的陆生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科研价值。
裁判结果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私自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1.滥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滥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的;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2支,其行为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黄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其已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2020年3月4日,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因犯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依法惩处。 10,000元黄金;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10:陈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介绍他人非法收购穿山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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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至3月,被告人陈某某获悉,薛某某(在逃)与吴某某、高某某(均涉嫌其他犯罪,被分案处理,仍在审查起诉中)等人曾偷渡到国内一年。 经批准穿山甲尸体后,他介绍杨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在广西另一案中被处理)向吴某某、高某某等人购买。 3月2日,陈某某、杨某某前往高某某居住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寓。 吴某某、高某某等人提供了一箱死穿山甲供杨某某检查。 . 次日,陈某某按照约定陪同杨某某来到广州市花都区一段,杨某某从吴某某、高某某等人手中以41.7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20多箱死穿山甲(每箱有至少有 4 只死穿山甲,共计 80 多只),总重量为 747 公斤。 9月25日,陈某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楠木山边防检查站被警方逮捕。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犯罪。 在共同作案中,陈某某介绍杨某某联系卖家,陪同验货交易,系从犯。 据此,2020年3月5日,以非法获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国家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新冠肺炎阻挠案件
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第五批)
[法律要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发、生产、销售物品为目的,疫情防控,诈骗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案例1:上海市闵行区颜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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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被害人卢某某曾将房屋出租给回国短期居住的被告人闫某某,两人因此结识并成为微信好友。 闫虽然在中美两国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经常往返于中美之间,自称是从美国回来的富商,吹嘘自己和家人的经济实力, “我开慈善公司,爸爸开运输公司,妈妈开公司卖维多利亚的秘密文胸,收入过亿”,“家里有私人飞机”,“关系在美国很牢固” ”等。严某某在与卢某某的聊天中更是吹嘘自己2月24日、25日要去西班牙参加一个会议,2月26日去旧金山参加两个大型会议,去白宫参加 5 月的会议,并参加 6 月的会议。 去西雅图开会等。卢某某发朋友圈介绍房地产融资项目。 严某某表示有兴趣,并声称可以从摩根大通获得资金。 一直以来,卢某某都认为严某某是个有钱有势,能办成事。
2020年1月下旬,被害人卢某某有意购买一批抗疫口罩捐赠,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购买口罩信息。 被告人闫某通过微信联系卢某,谎称其在美国有大量3M牌N95口罩,可以包机运回国内。 卢某信以为真,与颜某约定以166万余元的价格购买2700盒(每盒40个)3M牌N95口罩。 1月29日至2月1日,卢某先后向严某支付16万元,并为严某购买苹果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作为“押金”。 2月3日,闫某谎称该批口罩已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要求卢某继续支付尾款。 卢某某索要运输航班号,严某某拒不提供,令卢某某怀疑自己被骗。 2月10日,卢某某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区分局虹桥派出所报案。
2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闫某立案,将其暂住地抓获。 经查,闫某收取16万元“押金”后挥霍一空,并扣押了其购买的钻戒、游戏机等物。 2月12日,公安机关将颜某刑事拘留。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立即派出检察官提前介入,于2月14日批准逮捕闫某。2月17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闵行区检察院配合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并对部分案件证据进行了自查。 严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拒不供述犯罪事实,还编造了许多十分“扑朔迷离”的借口。 针对严某辩称自己有口罩货源,办案机构通过获取微信确认,严某只是询问货源,并没有下单,与之前的公司是陌生人他与卖家联系的信息; 为自圆其说,办案机构通过查看DHL官网的运单号,确认闫某只是下单,并未实际发出口罩; 针对闫某雄厚的经济实力,办案机构查询了其银行账户,并电话联系上了闫某的母亲和妻子。 审问并记录,以确认其虚构的身份和经济实力。 以此为基础,闫某的辩解被一一排除,案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同时商丘ktv杀人案被害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追加认定被告人闫某企图诈骗140万余元,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作出了全面、准确的评价,被法院采纳。在随后的判决中。
2月19日,闵行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闫某实施诈骗罪,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 3月3日,闵行区法院就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讯问被害人、出示书证、播放录音等方式,充分展示了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证据,揭露了被告人的虚假供述。 部分揭露其诈骗罪的本质,同时结合释义和说理,使不认罪的被告人经过庭审教育后最终认罪,并表示愿意退还违法在法庭上的收益。 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严某当庭认罪服刑。
案例2:江苏省南京市陈某某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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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于某是南京某实业公司的负责人。 2020年2月,在接到允许公司复工复产的通知后,为尽快解决公司200多名员工及合作伙伴的防护需求,于某多次联系采购口罩未果,从而导致公司复工。 于某多次通过网络寻找口罩供应渠道。 2月14日凌晨,余某发现微信昵称“余贵”的人在“源酒厂资源群”发帖称,自己有库存10万只口罩,单价3.2元。 ”购买。于某信以为真,立即联系“御归”。“御归”通过从业资格证、生产企业资质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实物图等一一向于某出示虚假“证件”微信,取得余某的信任,经过交涉,余某以3元/个的价格购买了10万只口罩,并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了17万元的定金,随后余某多次催促对方发货未果, 2月16日,“玉桂”失联 2月17日,于桂向南京玄武警方报案,同日,警方在云南省沧源县将“玉桂”抓获。
经查,“于归”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2019年3月,陈某某在南京某大学读书期间接触境外赌博网站,沉迷其中,欠下数十万债务。 同年10月,辍学回乡无所事事。 the of the new , were out of , and Chen a "good " to make from it. In to win the of , it to "red head " for work; and the of the to be into on the of the 's of mask . the 170,000 from the Yu, he 100,000 yuan to . In , Chen also used to many and in , , and , a of more than 700,000 yuan.
the , Chen that he be to a and to flee from , . On 17, the him in an in and the case to the . The of in , the case , and that the unit in the case was a and . and on in , of and of . When that the has a in his , it is that the cash from the and more than 60,000 yuan of as soon as , so as to the loss of the in a . the case was for on 26, in view of the wide of and , the of - of the , and the of , the non- such as and and . out and work, make and with the of the . At the same time, the of the case are in many such as and , it is that the a - case for and , and the in to of the . and , Send to that all are out in a . On 27, the the of the Chen on of .
Case 3: Case of X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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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Xu in a bar the case. On 6, Xu saw the Xu Mou a of an N95 mask in , and Xu Mou the of the mask. Xu 20 yuan each, and Xu said it was too . The next day, Xu some of in . Xu the of the them. Xu said 2.6 yuan a . The was to 2.3 yuan each, and they in the chat that "the are all the same, and are all of . Our is here. If you see that the are not , just them and you're done." Tens of ", "tens of and of can be ". , Xu mask , , , , , etc. to the , and that he had a , and were of of in the . . The is that Xu has no and . He only saw in his of , so he used 's and to that he had many . of , the Xu to buy 150,000 from Xu , and to the in two . From 8 to 10, Xu a of RMB 342,500 to Xu and . the , Xu lied that the of not be the was shut down the , and the Xu to wait. , I need to go out and hide for a few days, and the 's . Xu used more than 200,000 yuan of the to buy a of car, and the more than 120,000 yuan was the and to the Xu.
On 11, the a case Xu on of . The the 's 's , in the in on the same day, and to the 's , chat , and the of to the . On 13, the Xu and him to . On 14, the the of Xu on of . On 17, the the case for and . the by the , Xu used most of the to buy cars and had no to the . the car has been and the car has been paid, the has not yet been , and Xu has not used the car. In this case, the and with the 4S that sold the car. The two the car , and the 4S the to the 's . At the same time, the did a good job with the of the and them to to help the . On 18, the and his all the and the , the the for and in with the law, the Xu for , and the of . On 21, the Xu case was in the . the , the all the and , and the Xu to five and six in for and a fine of RMB 80,000.
Case 4: Case of Wu i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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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u was a of a in . In late 2020, due to his to and , Wu came up with the idea of by of the of the -19 . Wu a of of in the his as a , and in the , he that have a for . So Wu in his or , that are to buy N95 , KN95 and , and the of for . must be made in to be . From 23 to 5, 11 in , , and paid Wu a of RMB for the of and . Wu the full from the , he did not the to or the . the out that he had been , he a of the . this , Wu a of RMB 100,000 to the , and the rest of the was used for .
The Lin to the of City, on 4, 2020. On 9, Wu to the City , a case for on the same day. The City in the on the same day and put such as and . On 15, the City the City to the , and the made a to the on 17. On 21, City the case for and . Wu . On 27, the City to the to Wu to Wu to the City , and the of . The City the case on 4. Wu had no to the , and of the . The made a in : the Wu and was to 11 in , and 80,000 yuan. Wu said that he the and not .
Case 5: Li of i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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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i is from , , and has no and . the -19 , it that many and out , and and , so they to the in the . then, Li has 3 , , a for , and . Li used " " as the to on a , and used the name of ' to into him. to join the , he his and to be the same as of the , and then to be a in the and post to ask in the to scan the QR code to pay for fees, fees, etc.
On 13, 2020, Li the of a in , City the , and his and to be the same as of his . , Li that the in of the at nine o' in the , was the " " for him to the . In the , he in the tone of a , : In to the of the , the will for in a in the week , and the fee is 1,300 yuan. At the same time, Li a QR code in the , each to scan the code to pay. Two the by Li the was . In to the of and , Li the role of the in of the off- on , the of the to 's and name, and to for . The two it was true and , and each 1,300 yuan to Li XX. the , Li his and quit the in with the " , , and fast" of . When the two to , they that they had been from the list by the , and they that they had been .
The of City in the case from the of the . , it was that the , IDs and used by Li were by in , , and . out the - , the of the of into the 's bank and the date, , and of the 's , it was that the of was 7,128 yuan. the , the also that , more than 30 sums of have into the bank used by Li . to the of the , on the were to the Sub-.
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广西被抓获归案并被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2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以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江宁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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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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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宿雨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