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等住宿开业管控的通知》。

宾馆等住宿、接待场所应当实行严格控制、分类管理。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外来人口数量确定1至3个允许营业的住宿业接待场所。 酒店、其他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招待所、员工疗养院等住宿场所自2月6日10:00起全部关闭,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已定点接待湖北等高发地区人员的酒店继续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汤岗子疗养院允许继续营业。

获准经营的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确保区域环境消毒、消毒到位。 对酒店客房、大堂、电梯、餐厅、厨房、员工宿舍、楼梯间、卫生间、前台、操作台、旋转门空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动态持续消毒。 确保住宿人员信息登记和跟踪管理到位。 全面登记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行踪、家庭住址、交通方式、停留时间、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并立即向经营所在街道(镇)、社区(村)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妥善处理。 实现联防联控到位。 对于因各种原因前往外省团聚、返乡、探亲的员工,要求其居家或有效隔离14天后,方可上班。 员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接受体温检查和健康检查。 员工身体不适或有异常反应的,应推迟上班并隔离观察。 为入住客人提供体温检测服务,每天指定专人登记体温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告。 做到群防群控到位。 所有商务酒店将停止提供团体宴会、包间聚餐等服务,并关闭酒店内游泳池、健身房、KTV、商场、洗浴等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 所有员工在履行职责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 2月6日起,开业宾馆等住宿场所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开业的宾馆等住宿场所的监管。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牵头ktv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公安、商务等部门深入一线,加强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管理,采取更加细致、准确、高效、采取便民措施,做好流动人员住宿场所疫情防控。 落实好住宿人员流入、流出场所防控责任,有效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位。 要强化责任ktv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检查。 公安、商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派出专人组成旅游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旅游督导检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酒店等住宿场所的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