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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布十大典型商标案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布十大典型商标案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6-09 2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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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商标法制意识,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1年度江西省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商标侵权、侵犯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及奥林匹克标志权、恶意注册商标、非法代理商标注册申请、非法使用驰名商标等,基本涵盖了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一般的违法类型。十大案例的公布,不仅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坚定决心和成效;更是以案释法,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教育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一: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案

【案例摘要】迪士尼是全球知名品牌,在我国,迪士尼企业已在包括第25类在内的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了“迪士尼”等商标。

2020年12月9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对江西科奥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电商平台注册的店铺(科奥娱乐店)及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贴有 / 商标的童装及多件背面空白的吊牌、挂绳和迪士尼证书;且当事人电脑页面显示的京东网店图片均为迪士尼()童装。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委托服装生产企业加工童装,擅自贴上从淘宝购买的标有 / 商标的吊牌及配饰、证书,通过京东平台店铺销售侵权的 / 童装,违法经营额共计4.31万元,其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侵权。 2021年3月9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当今人们购物的普遍方式。网络销售侵犯商标权商品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广泛,查处难度大。查处本案有利于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打击网络店铺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充分体现对中外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典型案例二: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摘要】号

商标,编号

该商标为 SA(SPA)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套装;泳衣;防水服;演出服饰;登山鞋;鞋(足部服装);帽子;袜子;手套;领带;皮带;浴帽;婚纱”。

2021年3月28日,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共青城市新源制衣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经营的羽绒服1084件、背心770件及相关纽扣、吊牌塑料袋等带有“ ”商标标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商标使用授权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商标侵权。经共青城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案值1433万余元。由于本案违法经营额较大,且当事人于2019年8月9日因生产假冒“ ”服装被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此次再次实施同样的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明显,涉嫌犯罪。2021年5月31日,执法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启示】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对象,该案涉案金额大,违法情节严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衔接,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案的查处对我省服装生产加工行业商标管理规范化具有较大的警示作用。

典型案例三: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贝壳”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案情摘要】

”、“”、“”、“”、“”、“”、“”和“”是 plc 的有效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产品分类包括第 4 类“润滑油”和其他产品。

2020年6月22日,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壳牌国际股份公司授权代理商的投诉,当日对李鑫经营的赛宾汽配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3款系列润滑油(北壳牌润滑油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建驰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润滑油外包装及瓶身显著位置均使用“

, “, “, “

”和英文,并分别使用了“ ”、“ ”、“ ”和“ ”等字样,与壳牌国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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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等商标相同或近似。虽然当事人及北科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向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作品登记证书》等书面材料,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期晚于商标权人“

“、壳牌”等注册商标,且《作品登记证》的登记日期晚于商标权人的“

”、“”、“”、“”、“”、“”、“King of ”和“”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晚于商标所有者的“

“著作权登记证登记日期不早于该日期。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5月起,先后4次从李某祥处购买北克润滑油,并在赛宾汽配店销售,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当事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明知其注册商标,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相同商品,其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2020年8月21日,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润滑油产品821桶(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诉讼。2020年11月9日,湘东区政府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法院一审驳回李鑫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启示】本案情况较为复杂,历经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一审、二审等程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典型案例四: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案件

[案件要旨] “金坛子”商标是安徽金口酒业有限公司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2021年8月3日,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瑞阳新区翠微路5号墙上发现,高安飞鹰酒业经营部制作的“金坛子”酒宣传栏上有“金坛子”酒中国驰名商标牌匾图片,以及聘书、证书、活动图片等。2021年7月,高安飞鹰酒业经营部为扩大产品销量,在商业宣传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关于“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规定。 2021年9月14日,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基于商标案件办理的需要,旨在依法办案,是对某一具体案件中商标已经驰名的事实的认定,并非一种荣誉评价,更不是对商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认可或判断。企业应对驰名商标有正确的认识,防止误解和不法使用。

典型案例五: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代理人恶意注册“狗古脑”商标案

【案情概要】“沟姑脑”商标为遂川县茶叶管理处核准注册使用在第30类茶叶等产品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期自201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为中华老字号,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1年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产品。

2021年3月,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打击恶意抢注商标专项行动中发现,“狗滚脑”商标于2020年11月25日被广东某物业公司抢注在第43类“茶馆;餐厅;流动餐饮供应;酒吧服务;咖啡厅”等服务项目上,其代理机构为位于九江市的江西省凤翔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查,该方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道“狗滚脑”是驰名商标,且在全省知名度较高,但仍代理申请人在与茶有关的茶馆注册“狗滚脑”商标,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2021年7月29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及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1万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恶意注册商标案件,教育和警示商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商标保护社会责任意识,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维护商标管理秩序。

典型案例六: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案情摘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指: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以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徽标;在中国申请举办奥运会的组织的名称、徽记、徽标;在中国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举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相关标识等。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2021年8月2日,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赖小邦经营的宁都南服务区南区易购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含有

带有奥运五环标志、“2020年东京奥运会”等文字、图标的“清凉宝”能量饮料114罐。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20日向供货商购入“清凉宝”能量饮料144罐,购货总价款504元;截至案发之日,已销售30罐,违法所得13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货清单及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对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批准文件。当事人以牟利为目的,未经许可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其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1年9月27日,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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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启发】奥运会是全球性的体育盛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和北京冬奥会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专用标志的知识产权,对于支持中国形象塑造、促进中西文化交流融合、增强民族自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典型案例七: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恶意注册中国运动员姓名及东京奥运会相关热词商标案

【案件要旨】2021年9月3日,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转送涉嫌恶意注册中国运动员姓名及相关热词东京奥运会商标行为的函》。经调查核实,江西奇迹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委托山东千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申请注册中国运动员“陈”东京奥运会姓名商标,其行为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 2021年9月22日,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近两年,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八: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要旨】“牛栏山”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为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啤酒厂,有效期自201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

2020年11月5日,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瑞金市九堡镇大众超市进行检查,查获“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标注为“牛栏山”牌陈年白酒600瓶(进货价10元/瓶),案发时尚未出售(销售价格标注为13元/瓶)。经商标专用权人认定,上述酒类为侵犯其“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从非正规渠道购入上述侵权酒类,价格明显低于正品价格,未查验供货商证照,亦未出具有效购货凭证,其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2021年1月26日,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依法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上述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借助物流的便利,很多流动货车经营者(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门为农村超市送货上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此案,重点打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山寨”酒类,有效维护了农村市场经营秩序;也提醒广大农村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并保留供货商合法有效的票据和联系方式,防止贪图便宜购买侵权商品而违法。

典型案例九: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专用标志案件

【案例要旨】2021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核准注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用商标”的公告,注册人:中共中央宣传部,注册号:第,核准商品及服务分类:第1类至第45类。

2021年4月21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当日立即对景德镇市汉盛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带有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特殊标识的陶瓷办公杯7个、陶瓷茶罐4个。当事人无法提供货物来源相关证明,当事人以牟利为目的经营上述特殊标识商品,违反了《特殊标识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7月26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特殊标识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专用标志”受法律保护,未经专用标志所有人许可,不得制造、销售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专用标志。本案查处严厉打击了利用专用标志在商业活动中投机取巧、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标志”使用的严肃性、严肃性。

典型案例十: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云恒”注册商标(防辐射服装)案

【案件要旨】“云恒”号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为曹志芳,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事故防控、防辐射、防火服装;安全帽;个人事故防护装置;事故防护服;防辐射服”,有效期为:2021年2月14日至2031年2月13日。

“云恒”号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为江西省仙淑芳服饰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在第25类商品上:“帽子;手套(服装);内衣;服装;鞋(足衣);围巾;婴儿全套服装;泳衣;袜子;腰带”,有效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

2021年5月11日,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平台举报,“云恒”(防辐射服)商标权人曹某举报,当事人江西仙淑芳服饰有限公司在天猫交易平台云恒旗舰店销售的防辐射服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7月通过合法受让取得第“云恒”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分类为第25类内衣、服装等。当事人一直从事服装(含防辐射服)网络销售业务,2021年2月至6月在天猫平台云恒旗舰店销售标有“云恒”字样的防辐射服3件,售价共计720元。 当事人的“云恒”注册商标核准使用于普通服装,但其销售标有“云恒”字样的防辐射服装,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商标侵权。2021年8月9日,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以3.6万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启示】市场经营者即使取得商标注册专用权,也应当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标注册事项和核定使用范围,如有经营需要,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